乔韵也的确什么造型都hold得住,刚上大学的时候,花臂、莫西干头、飞行夹克,一边耳朵三个耳钉,烈焰红唇,是一种侵略性的美,在当时就造成小小轰动,现在换风格,白衬衫、牛仔裤,长发披肩,清纯得祸国殃民,追求者更是满山满谷的多,秦巍算是极自信的男人了,也还是开玩笑一样吃过几次醋,她这么美,美到让他都有点不安。
杏核眼,翘翘的嘴唇,瓜子下巴,五官上,她是极精致漂亮的,但让她成为美女的,还是她的眼神——乔韵的眼神很清澈,眉头一点点下压,让她的眼神什么时候都有点睥睨,有点倔强,好像烈焰里烧过的宝石,还带着炽热的生命力,扔一根火柴就能重新燃烧起来。——她脾气也的确不太好,是真的说烧就能烧给你看。
不过,刚被前男友扔出一块表砸伤,她的表情却很冷静,没有愤怒,只有半含着的痛快,乔韵想到秦巍那不可置信的表情:“和我分手,你是不是疯了?”
“你是不是外面有人了?”
“什么叫做长大了,该有新的目标?”
——她就忍不住痛快地笑起来。
她是爱秦巍的,曾有多爱,就曾有多恨,乔韵从小被追着长大,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识过,但她独独就爱一个秦巍。第一眼看到这个燃烧着的男人,她就爱了,沦陷得义无反顾,轰轰烈烈。
爱到什么地步?爱到没有尊严的地步。
秦巍家庭是好,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父亲是耶鲁的博士,现在国内某领域的一号大牛,母亲开公司,和父亲一内一外打配合,他的家境极为殷实。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从小来往的都是领域大牛,他的眼界极为开阔。他一路凭着本事考上最好的大学、最好的专业,他的头脑极为优秀。他长得非常英俊,又高又帅,皮肤是深蜜色,双眼是深黑色,像深潭,走到哪里,女孩子的芳心就倾注到哪里,更别提他的大长腿、公狗腰,这么标准的高富帅,秦巍有什么理由不骄傲?那些捧着花、开着跑车在校门口等她的男人,就算再有钱,和他能比?乔韵虽然漂亮,但家境、专业乃至个人的素质都无法和秦巍相比,再多人追也好,秦巍和她恋爱,是弯了腰的。
她自己也知道,秦巍太优秀,她配不上他,只能靠努力来补。所以她洗了彩绘出的花臂,摘了耳钉,留了长发,换上秦巍送的香奈儿千鸟格小西装,拼了命地考托福、雅思,做作业、申学院……在认识秦巍以前,乔韵都不知道自己还能这么努力,她赌了一切,只是想要和秦巍一起,并肩而行。
她做到了,她申上了服装设计学院的圣地parsons,连秦巍家里人都感到诧异,恋爱四年来,第一次对他们的恋情稍稍松口,乔韵和秦巍出国的时候,天都高了三尺,她觉得自己终于有资格开始憧憬未来了:和秦巍一起留学,每周末开车去看他,或者让他过来,度过异地的两年后,陪秦巍一起,留在美东工作一段时间攒资历,生两个小孩,在合适的时机回国,或者是作为外企高管回去,拿globe pay,或者,当然,更有可能的是秦巍自行创业,这都无所谓,反正她的工作自由时间很长,更方便顾家。
未来并非毫无阴影,乔韵看得到那些隐患,秦巍的妈妈一直不喜欢她,很难说将来婆媳关系如何,秦家有钱,乔家勉强小康,支持她留学已经拼尽全力,在婚事上她家地位会被动——她不傻,这些都想得到,只是不在乎,只要能和秦巍在一起,低到尘埃又如何,她愿意忍受。
但事情并没有像她想得那么顺利,他们去美国时是一对,回来时已成陌路人。
分开他们的因素有很多,事后想想,乔韵也不觉得自己完全没错。她和秦巍都低估了顶尖学府的课业压力,不论是耶鲁的金融,还是帕森斯的服装设计,都不是简简单单可以划水通过的,和国内的大学不同,这种研究生课程基本是被一个又一个实习填满,研究生直接干的就是员工的活,还要干得比一般员工更出色,不然你凭什么进耶鲁,进帕森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