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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答的还有些勉强,看起来对这事还不是太习惯。我帮她约了那个老师,为防万一,我依然没有给对方她的电话,这一次我没有陪着她去,因为我这边,还有其他的事要忙——听一位离异女子讲述她的血泪史。

在我们婚介所,最好推销的是像邓玲玲这样的,最不好推销的,则就是我眼前这样离异带孩子的女性了。男女平等,这口号吆喝了几十年,在城市里,大家对于生男生女好像也不是那么在意了,男女,仿佛是平等了,但真实的情况是……男女,永远也不可能平等!

男人离过婚,没什么,只要没有孩子,条件也过得去,那就和未婚一样。哪怕有孩子,但只要孩子不归他带,影响也不是很大。但女人呢,离了婚就减了一等身价,要是再带孩子……那真的是要条件非常好才有机会。

什么?您温柔体贴工作稳定?对不起,人家连见都不会来见。

什么?您不要求条件?哦,那倒可以,但是,不要求条件您离婚干嘛?实在过不下去了?嘿,再找的不见得比上一任更好啊。男人,那名字就叫虚伪。

这不是我看不起离异带子女,而是实在看了太多素质低下的男人。也许平时在社会上还有头有脸,但离了婚对前妻那叫一个辱骂,就仿佛那个和他同床共枕十多年还一起生过孩子的就是世界上最放荡最恶心最恶毒的女人。而这样的男人对于再找的对象也是诸多要求。

“不要有孩子的。”

“最好是没有结过婚的。”

“也不能长得太不像样子,要不没办法带出去。”

“最关键的还是没孩子,有孩子真不是个事,要是女孩还好点,要是男孩以后还要给他准备房子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