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抓我啦,你手上都是面粉!”
“我还没有嫌弃你手上都是羊肉呢。”
“哪里是羊肉啦,而且我又没有抓你。放手,我自己会洗!”
“哦,这么说,明天早上……”
“闭嘴闭嘴!”
我连连跺脚,却还只能伸出手,让亦帮忙。我承认我很懒,我也承认早上总是犯迷糊,而且,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就算知道也不要说出来嘛。看透别说透,说透不是好朋友。
亦也真是的,一点也不顾虑自己的形象。恩,也许他认为自己的冷面形象已经够厚实了,完全不用担心被破坏掉。可是、可是,我也是要面子的啊。
过完了年,我们又在旧金山呆了半个月,然后又飞到了纽约,在这里我们又呆了十天。这次亦总算像是来办事的了,虽然不是说很匆忙,但也不悠闲了。于是,这十天,就成了我的自由活动时间。
纽约是一个商业化城市,虽然这里有百老汇有炮台山公园有修道院艺术博物馆,但这里最出名的还是一条条购物街。
我对购物完全没有兴趣,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名牌也不令我追慕,不过我还是逛了一次东村,为灿灿买了一条纱巾。
自那场同学会之后,我只和灿灿见过一面,一开始是因为她的醉酒,虽然她喝酒的时候非常豪爽,但足足头疼了两天,也因此耽误了一天的课。再然后,我就被亦带到了日本。
当然本来在这之前还应该再上一次课的,但那一次灿灿要临时帮另一位助教代课,所以在我离开b市前的那个星期最终只上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