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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爱 张鼎鼎 868 字 10个月前

说起来,我天天表演特工的反跟踪,好象要和杨云做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但其实也无非是一起找个地方吃饭罢了。

是的,就是吃饭,只是吃饭的时间有点长,每次结束的时候都差不多要十点了,有时想想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竟然天天用三个小时和一个说不上熟悉的男人吃饭。

不过杨云虽然可恶,但和他一起吃饭绝对不会嫌闷,他总能找到一个你喜欢的话题,总能让谈话变的非常有趣。

我绝对不是一个健谈的人,和人交往的时候一般也是别人问了才会回答,但在杨云面前,我会不自觉的多谈一些东西,甚至一些遗忘的记忆也会被他引发出来。

我想,这就是我到现在还能忍受他捉弄的原因吧。

有时候也会想,如果不是他捉住了痛处,如果现在不是要赶案子,如果没有对上官撒谎,其实和杨云吃饭还是很有趣的——起码比和上官在一起,老听他骂我强。

但如果让要在上官和杨云之间选一个朋友的话,我还是会选上官。原因?习惯了吧,也许。

我说过,杨云其实和上官一样鸭霸,吃饭的地点从来都是他说了算。不过我也无所谓了,反正两人选的都是高格调、高价格的地方,不用担心吃不下去。但在这个时候我是不会再讲究aa制的,开玩笑,是他强迫我来的啊,没找他要精神损失费都不错了,再掏钱?我傻了……呃,何况我也掏不起。

“今天我们吃烧烤。”

就这么一句话,杨云就把我拉到了森林公园。森林公元在n市的北郊,地方不小,景物倒没什么看头,而且里面的树木也实在愧对森林这两个字,不过这里的票价便宜,最重要的是,里面有几个饭店很有趣。

森林公园里有三家饭店,每家都和景物有一定联系。比如“水上人家”就是开在湖边,“草原儿女”就真在草地上弄了几个蒙古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