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房里小薇和仪琳正拿着麦克风对唱,我暗暗的松了口气,挑了个离千千远远的位置坐下,尽量把自己缩起来,我希望这些人还记得我那可怕的腔调,不要逼我上台。
我的祈祷在一段时间里应验了,但当上官都被逼着上去唱了首我不知道名字、也听不懂的英文哥后,这些人的眼光又转到了我身上。
“我唱歌跑调,很恐怖的。”
我极力反抗,但,和先前一样,在经过几回拉锯战后,我只有再次顺从民意——不管怎么说,唱歌总比让三个魔女咬上一口强。既然他们敢听,我有什么不敢唱的。
可是……
可是我要唱什么?
看着电视机,我大脑一片空白。
“快!快!我们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你就随便吼吧。”下面人催促道,“快选啊,就算没拿手的,选个熟悉的也行。”
拿手的?好象我最拿手的是“我在马路边拣到两分钱”——从幼儿园到小学,这首歌起码在老师的组织下唱了不下千遍,一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歌词。不过,就算是我也知道现在绝对不能选这个,否则一定会被笑死的。
拿手的被排除了,我只有在熟悉的里面选。想来想去,我唯一说的上熟悉的应该就是被上官输到手机里的那首。虽然是粤语,不过算了,想来这些人也没有会粤语的,我应该能糊弄过去吧。
“偏偏喜欢你?这首也太老了吧。”陈中扬说着,还是帮我调了出来。
也不知道是经常听,还是长了几岁音调也变的准了点,这首歌我竟没唱跑调,一曲唱完,连我自己都很惊奇。
不过唱完这首,我是说什么都不再唱第二首。在下面还没感觉,一上来就发现这实在是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虽然只有这么几个观众,但当他们的目光都集中到你身上的时候,也绝对是带有压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