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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房子,看到的是熟悉的格局。明明对我来说没多久前才在这儿待过,可是这屋子却给我一种奇妙的沧桑感,让我感觉好像真的有十年没来了似的。

十年,会是物是人非么?我还是我,可是云雀还是当年的那个人么?

……怎么可能,至少他该长高一点了。要是还是当年那170都不到的三级残废身高,他还不得郁闷死?

草壁送我到后,告诉我冰箱里有食物,尽量不要出门,云雀过几天就会回来,有事联系他后,就留下钥匙匆匆告辞了。

他很忙么?……诶,对了,我都忘记问他怎么都十年了他还跟着云雀这件事了。就算云雀再喜欢并中,也得毕业读高中然后上大学找工作什么的吧?那么那个风纪委早该解散了才对啊。……难道说云雀其实是解散了名义上的风纪委然后建立了实质上的不良团体?……草壁那身笔挺的黑西装让我不得不想到这种可能啊。

算了,关我什么事啊。

我托腮坐在沙发上,视线毫无意义地乱飘,最后一伸手臂瘫倒在沙发上。……好无聊啊好无聊,要一直待在屋子里什么也不做我怎么受得了?

噌的一下站起来,我决定要无视草壁的劝告出门去。有一句话说的好,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既然要与云雀住一起,而我又不会做饭,只好后天学习了。

在房子里找了一圈,发觉云雀乱丢钱的习惯还是没变,又便宜了我。

只是在乱翻的过程中,我居然在一个小房间里发现了已经很陈旧的抱枕和小熊。开心地摸着这些东西,我开始得意起来,莫非我不是自作多情?不过……看着手心上摸到的一把灰,我立马否决了自己的想法。——这些东西,恐怕已经在这里待了十年吧,一定是云雀懒得扔,哦不,恐怕是他根本忘了这些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