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蓁就先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要不要提出和出版公司签一个保密协议,在叶蓁蓁满十六岁之前不要对外公布她的年龄,以免影响她的生活和学习。
不过赵秋月的想法和叶蓁蓁不一样,看到女儿有写作这方面的才能,赵秋月倒是很想借机炒作一下,把女儿变成一个“小明星”。
叶蓁蓁可不这样想,虽说张爱玲说过“成名要趁早”,但成名过早不一定是一件好事,一不小心就会变成现代版的“伤仲永”。
在叶蓁蓁的再三请求之下,最终她和赵秋月决定还是要和出版方谈一个保密协议,不过这个协议的有效期是三年。三年后叶蓁蓁十三周岁,上了初中,初中生出版言情小说听起来就没有“小学生出版言情小说”那么惊世骇俗了。
果然编辑得知叶蓁蓁的真实年龄之后大为震惊,并且非常激动,打算以此为卖点进行宣传。
隔着互联网,叶蓁蓁赶紧装出赵秋月的语气来,和编辑谈保密协议的事情。如果编辑不答应,这合同她就不签,大不了另投别家就是。
虽然已经过稿了还要放弃很可惜,但叶蓁蓁相信,这家实力不错的出版社都要了她的稿子,她再投别家就会容易得多,不愁找不到下家。
编辑回去和她的主编商量了一下,最终答应了叶蓁蓁的请求。
下面就是要谈稿费了。编辑问叶蓁蓁对稿费的预期时,叶蓁蓁本想按前世的新人价报首印800010000册,版税67个点的。
不过字都打好了,叶蓁蓁又给删了。
她想着04年的时候网文还不是很流行,实体行情还不错,说不定可以要到更高的价格呢?
她就让编辑先给她报价。
结果编辑的报价大大出乎叶蓁蓁的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