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要好好珍惜。
“行了,你们下去吧!”他挥手撵了两人,看着简凝道,“我来给你布菜。”
简凝忙道:“不用,我自己来就好。”
可裴瑾却已经夹了菜放进了她的碗里。
一顿饭,裴瑾根本就没怎么吃,一直是在给简凝夹菜。简凝劝不住他,又大概知道他的心思,所以后来虽然心里也有些发堵,但还是顺从的他夹什么她便吃什么。
直到她再也吃不下了。
“我吃饱了,你快吃吧!”简凝说道。
裴瑾笑着点点头,低头吃了起来,他平日可不是个慢性子,但是此刻却吃的极慢。不管夹的是什么菜,都要细嚼慢咽,许久之后他才肯吞下去。
简凝知道他是故意的。
可是却也不忍心再催,反正再慢这顿饭也会吃完,就再等等吧。
最后一口米饭也吃完了。
裴瑾不得不丢下碗。
但他却并没动,他看着桌子上还剩下许多的菜,对简凝道:“我最喜欢吃红烧肉,其实在很小的时候不喜欢的,是后来很久很久都吃不到肉,我才觉得红烧肉好吃。”
他转头看向简凝,一双眼睛像是才被水洗过一般清亮,“凝凝,你能给我夹一块红烧肉吗?”
简凝不知道裴瑾心里在想什么。
但是她却知道,裴瑾为什么喜欢吃红烧肉。
他本是前朝皇太孙,彼时身份尊贵,自然是山珍海味什么都能吃到。那时候,一道油腻的红烧肉,他的确可能不爱吃。可后来……后来大周亡国,昔日的皇太孙变成流亡在外躲避追杀的亡命之徒。
红烧肉,在某一段时间,他的确是吃不到的。
简凝夹了块红烧肉,放到了他碗里。
裴瑾夹起来,以极慢的速度吃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