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的是只娇气的猫,被女孩养得太好了,可是即使知道自己在外面流浪可能会打不过,抢不过那些流浪猫,她也还是跑出去了。
她不想离开这里。
他们都走了,女孩一个人留在这里一定会很害怕。
人类都以为他们不知道什么叫死亡,但他们其实什么都懂,那个女孩不是去了别的地方,而是永远睡在了地下。
作为一个合格的主子,肯定要给铲屎官安全感,她怎么可以离开这里自己跑掉。
大美妞低头舔了舔怀里的四只小崽子,不远处白尾正伸着脑袋,似乎想要看看小猫崽子,不过被大美妞凶了一下立刻缩回了脑袋。
你看,之前两只小崽子被人类带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但是她现在又生了四只小崽子,以后你就不是只有一只猫陪着了,而是有五只陪着了,所以你不要害怕啊。
路德维希
路德维希已经很老了,他比叶为安要大三岁,刚变成流浪狗那会儿生活又很不好,身体底子并不怎么样,他现在就像曾经的老狗一样,身上的毛毛也没有光泽,整条狗都偏瘦,好在一身的毛让他看上去还没有瘦到老狗那模样。
反正叶为安是觉得,路德维希身上没有从前坐着舒服了,下面的骨头有些硌猫。
准确接收到伙伴嫌弃的路德维希懒洋洋地躺在阳光下面,并不在意地怼了回去,“好像只有我这样一样,虎斑,你不也一样老了。要知道,你可是比我年轻三岁呢。”
现在的生活真的比从前要好太多了,冬天小崽子和老狗死的都比较少,至少冻死和饿死的不多,更是几乎没有被狗贩子偷走的,都是一些其他原因。
死亡总是不可避免,但这样已经很好了,路德维希很满足。
“没办法,用人类的话来说,这就叫天妒英才了吧?这只能说明,路德维希你是个蠢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