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出现《不老歌》那时的情况,沈淮特意把陆阳所有写过的歌都记住了,谁知此刻还是茫然:“这是你什么时候写的?”
叶沧摇摇头:“这不是我的歌。”
“这首歌名叫《穆赫兰大道》,是飞鸟乐团的歌曲。”
飞鸟乐团是与陆阳同时代的摇滚乐团,不过比起陆阳的知名,这支乐团和大多数摇滚乐团一样,籍籍无名,如今在网上能找到的消息也很少。
《穆赫兰大道》是他们的代表作。
穆赫兰大道是洛杉矶一条著名的道路,它通往好莱坞,并且在不少好莱坞电影中都出现过,对于那时候的人们来说,好莱坞就代表着纸醉金迷。这也是这首歌的主题。
这首歌很有想法,虽然不能说很优秀,但是它对于音乐的探索,到了如今依然足够超前。
沈淮的音乐触觉并没有叶沧敏锐,可他却很明白,这样一首歌曲作为比赛曲目实在太过冒险。
然而叶沧态度坚定,并未因此打算更改自己的决定。
他固然可以接着唱自己曾经的成名曲,以他的能力,在这场比赛拿到第一轻而易举,甚至可以重新成为巨星,哪怕不会有上辈子那样的高度,但也足以衣食无忧。
但这样的话,他重活一回又有什么意义呢?
换成旁的经纪人,必然是不会让他这么胡来,可沈淮听完了他的想法,认真的点点头:“我明白了,你放手去做就是,别的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