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这家伙直接睡过去了。
这下子比德真是真的生不起来甚么同袍一起手拉手去看小娘子甚么的心思了。
相反乌矮真头一歪睡的正香,这可就苦了其他人。到时候还要把这死猪一样的家伙给扛回去。不知道这家伙的马会不会嫌弃他一身酒气,直接就把他从马背上给踹下来……
“对了,待会你们要到哪里去?”秦萱是不想去看女人的,在高句丽的时候,她看那些满脸白~粉,顶着米老鼠发型的贵妇们就已经看得审美疲劳了。
“待会去东西两市置办些马鞭马鞍之类的怎么样?”秦萱提议,因为大家都是骑兵,所以这些东西消耗的快,但又必须准备上好的。不好的马鞍上了马背,马都觉得不舒服,脾气不好会把马上的人都给掀下来。
“这些东西到时候会发下来的。”比德真兴致缺缺,他踢了一脚乌矮真,结果乌矮真照样睡的正好,四肢摊开成了个大字。
“说起来我也该叫人给我阿爷写封信回去。”比德真摸摸下巴,“我都好久没有给爷娘写信了。”
“写就是了,反正见着有人顺道捎带上就行。”秦萱道。
“我不识汉字。”比德真黑了脸。
在汉人都有九成不识字的情况下,原本就没有文字的鲜卑那更是全民抓瞎,当初秦萱和盖楼家在大棘城的时候,因为秦萱能说会写,周边住着的鲜卑人都用一种敬畏的目光盯着她。
汉人说字是仓颉所创,鲜卑人不认识仓颉,但不妨碍他们将仓颉认作是天神,能认得天神所创造的汉字的人,难道不比那些女巫让人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