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歌眼眸清亮,“我前世有种说法——女娘与孩童的钱最好赚,现如今我们难以赚到孩童的钱,不过女娘的钱应当不成问题。我想开一家首饰楼,赚的钱便用于学院开支。”
沈歌早有想法,他虽不善经营,但有那么多新样式,不愁客人不来。
何况他现今名声在女娘中这样广,只要找手艺精湛的匠人将首饰做出来,卖出去绝不成问题。
荀飞光问:“你可有具体规划?”
沈歌摇头,“我不大清楚这块,只会这些样式。匠人与经营的掌柜还得你那边找人。”
沈歌与荀飞光在一起这么久,荀飞光早给他交过底,他知道荀飞光暗中有支极大的商队,商队内铺子极多。
他前世学文,不清楚商业运营,也不晓得材料,更无技术,专业之事还是交给专业之人做好一些。
像掌柜,匠人等都需专门招募,材料也要找人买,非专业人士根本做不来。
大燕朝不允许官员直接经商,不过若名下有商铺产业等,朝廷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会追究。众官员要吃饭养家,不可能光指着俸禄过活,故而大多数人都有私产。
荀飞光看完沈歌手绘的首饰样式之后,也觉可行,当即说道:“首饰式样先给我,我让人去办。”
沈歌与他素来不分你我,将这一沓饰物样式交给荀飞光后便没再管。
荀飞光将他要和沈歌回坤究县成婚的消息告知老太太,老太太颇不能接受。
纵使荀飞光父亲并不是她亲子,她也是荀飞光的祖母,荀家的老太太,视荀府声誉如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