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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实在不想亲眼看着几次从鬼门关前闯回来的自己,这么受伤。

阮纵英暗自等待着落地时的剧痛,但预料之中的疼痛并没出现,他平静的正眼开,发现自己躺在一开始用奇妙手法将他抓过来的银发面具男人脚边,显得气势不足,形容狼狈。

“东都之狼?”唐宋垂下头看向穿着一身铠甲的阮纵英,低声道,突然勾起嘴角笑了笑,接着道,“哈士奇。”

阮纵英当然不明白“哈士奇”是什么东西,但“东都之狼”他却听得清清楚楚,心中反而升起原本没有疑虑——他在边疆百战百胜、杀人无数,虽然草原上贪狼主麾下有贪狼大军,可他带领的五万亲兵确实是被那群草原人称作“血狼军”。

而他就是匹头狼。

对草原民族而言,这个称呼毫无疑问的证明了阮纵英强大的军事能力和领导能力。

可唐宋看着像是西域人士,他不该知道这些!

“这位唐公子,认识多摩耶?”阮纵英皱起眉头,完全没有了之前要跟着去见连叶的风花雪月心思。

他认真思考起西域诸国和贪狼主勾结,准备进犯泰朝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不曾。”唐宋对着阮纵英就没了面对花沁南和东丹凌珑时候日渐柔软的态度。

他冷淡的吐出两个字后,视线从上至下扫了阮纵英一眼,意味莫名的笑了笑,转身抬脚走了,笑得阮纵英在原地心里直发毛。

唐宋最开始也只是下意识的随便说说,就像他觉得花沁南像是出身大万花谷、东丹凌珑是来自苗疆寨子里的毒哥一样,通过与过去的生活类比,而在这个世界上寻找熟悉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