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既然当了兄长,就要有兄长的样子,通天想,他总不能自欺欺人,一直赖在两位兄长身边,逃避迟早发生的事情。
就算这样的结果并非他所愿……
文烛珏尚不知道,自己可能导致三清提前分家。
他把意识从动物园收回,专注自身。
帝俊已然大婚,和太一一起同样迈入准圣境界,这代表进入巫妖量劫的步伐加快,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掀起大战。
为了在这场战争中完成一些事,他必须保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插手,或者万一失败,也能全身而退。
不过,实力的增长并没有那么容易,尽管血翅黑蚊吃喝都能变强。
要是有哪位大能再牺牲一下就好了,文烛珏忍不住白日做梦,镇元子的精血虽然有点堵嗓子,可效果实实在在,他这次不需要突破大境界,有个好心人就够,不需要先天灵宝。
然而,这样好心人哪儿找?
文烛珏数来数去,身边唯一听到这种要求不会拍死他的,只有通天。
可通天也在修炼紧要关头,若他成圣,文烛珏还能舔着脸要一口,但现在正是证道之前,损失大量精血可没那么好弥补。
截教教主被蚊子咬了,因而推迟立教时间,这种事情想想就行,文烛珏真做不出来。
除了找人主动献身,自己出去觅食其实也是一个办法。
不过,以量补质现如今对文烛珏已经没有作用,他需要的是精血主人对大道的感悟,因此,选择范围其实十分狭窄。
而有数的大能,几乎没有落单独居的情况,他要么去妖庭找,要么去巫族看,哪一边都有被围攻的风险。
作为一只蚊子,上辈子不讨喜很正常,在洪荒也要偷偷摸摸,委实让文烛珏郁闷,莫非要他在洪荒开一个献血平台?
罢了,那还不如在洪荒推广毛血旺,说不定有那等嘴馋的,真给自己来一刀尝尝滋味。
文烛珏一面想着修为速成法,一面也抽出时间来教导蓝角。
此次把蓝角带回,相当于对方坚定选择了自己,那么,文烛珏就不能再如以往那般放羊,不管他能在洪荒多久,都要担起责任来。
坐骑也是门人呢。
蓝角跟脚不算太差,但洪荒如今缺乏系统的修炼方法,各族也是盲人摸象,除非偶遇大能开坛讲道,不然通通自学。
这样的自学其实也有好处,比起一本功法照着修炼、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结果,无论是灵活性,还是运用能力都高出一大截。
唯一的缺陷就是慢。
相当慢。
数千年过去,蓝角才从初遇时的地仙提高到了天仙层次,文烛珏怀疑完全是吃出来的。
要是搁后世,天仙也能被称一句上仙,不遇灾劫的话,不死不灭。
然而,现在的洪荒,天仙只能算妖庭小兵,勉强算是大军里面的中坚。
文烛珏不要求蓝角修得大罗,但是金仙是必须的,这样在洪荒才有自保之力。
“老祖宗都只有金仙,我行吗?”
蓝角刨了两下蹄子,要说他在修炼上懈怠完全是冤枉他了,只不过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努力。
努力吃草?
对于先天种族来说,吸收灵气是本能,可除了这个本能,其他就只能自己摸索。
如果蓝角一直在族中,还可以参考老祖宗的经验,但他早早离开,只能自己打拼。
文烛珏摸了一把他刚长好不久的皮毛:“别担心,有我在,金仙绝对没问题。”
他一脸郑重:“首先,我们要给你的功法取一个狂炫酷霸拽的名字,喊出去才能力压群雄。”
蓝角:“……”
名字什么的自然是玩笑,功法也不存在,不过,文烛珏确实打算给蓝角编一套功法出来。
蓝角没有天仙到金仙的晋升经验,文烛珏也没有,他需要补足这部分的基础,身边正好又有蓝角这个试验品,何乐而不为呢?
咳咳,他绝对是抱着真正的好意教蓝角的,教学相长嘛,很多地方,文烛珏跨过去了,但如何跨过的,要他说,他完全说不清楚,这时候,一边教学生一边理清思路就是一个好办法。
况且,洪荒种族普遍耐折腾,偶有差错,他也完全能调整过来。
倒霉的蓝角遇到了不靠谱的老师,踏上了一段让他记忆深刻的旅程。
……
“打听到了那人的踪迹吗?”
一座古朴威严的大殿中,屹立着顶天立地的巨人雕像,巨人手持神斧,脚踏莲花,做呐喊状,明明非生,却仿佛能听到贯彻古今的喊声。
雕像下方,长着翅膀的大肉团在半空晃悠,刚才,正是他问出那句话。
对面,九手蛇尾的后土摇了摇头:“只知道到他上次出现是在五庄观,吸走冥河的业火红莲,跟脚身份一切不知。”
帝江脸一皱,因为没有眉毛,看起来就像失了水的肉团子。
他要查的正是不久前撩拨了巫族的文烛珏,虽然已经过去不少时间,但巫族排外,又不擅长卜算,这种找人的事情对他们来说实在有些为难。
好在文烛珏五庄观一事小露一脸,不然,后土连这点儿消息都难以获取。
一旁祝融听了,从鼻孔喷出一道火气:“管他是谁,不是还要来,到时候抓住问个清楚!”
“凭你?你抓得到吗?只会在这里吹大话。”
“共工!”
“别吵。”帝江直接禁封两个祖巫的空间,本来圆润的肉团皱褶更多,两个弟弟水火不容,每次同在都要吵架,为此他已经伤透脑筋。
他转头,对后土道:“既然打听不出来,就先放下,祝融说得对,只要对方有企图,总会现身,你们别上钩。”
这句话的重点是对强良等人,作为大哥,弟弟智商不够用的痛苦,他已经体会深刻。
后土唇一抿:“其实还有当时战场上的人可以打听。”
“姐姐不会是要去找三清吧。”玄冥眉毛一竖,“他们不过父神元神所化,居然瞧不起我等,姐姐何必去吃那闭门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