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这是时隔七年后的今天,周涞遇见了高中同学林斯逸。
会在这个偌大的城市再见到昔日的高中同学,对周涞来说也算是一种“惊喜”。她这些年没有参加高中的同学会,和高中同学也没有什么联系,现在的社交圈也都集中在H市。
和林斯逸几乎没有过任何交集,更没有任何联系。
说是陌生人不算是,但他们之间也比陌生人好不到哪里去。
眼前的林斯逸似乎有点困,他的模样有些漫不经心的懒,整个人透着一种疏离的高冷气质。一身黑色的装束没有掩盖他的低调,反倒衬得皮肤在灯光下异常白皙。头发看着不像是精心打理过的,长度适中,有种自然的清秀。五官变化好像不大,但又好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岁月堪比整容刀。
林斯逸这人从头到脚,仿佛脱胎换骨。
但在周涞的印象中,这人以前可是个土里土气的“书呆子”。
全程没人说话,林斯逸也没主动开口。
周涞甚至怀疑,林斯逸早就把她这个高中同学给忘了。她找不到合理的解释,否则这人也太不懂得社交。老同学见面,多多少少需要寒暄一番,但他没有,多余的废话也没说一句。
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一直到十分钟过去。
终于。
林斯逸先起身,对周涞开口说了今晚的第一句话:“时间到了。”
他的声线清冷低沉,很有磁性。
周涞点点头:“走吧。”
重新回到卡座里,旁边各种声音,叽叽喳喳,好奇的目光在周涞和林斯逸之间来回巡视。
周涞端起鸡尾酒抿了一口,懒得理会。
林斯逸迈开脚步去了吧台处,避开了探究的目光。
他们这一行人都是认识的,聚拢在一堆都很出挑。
林斯逸站在嘈杂喧闹的人群中,显得特别出挑利落。他身着黑色的衬衫,圆形的衣领扣子刚好落在凸起的喉结下方,衬衫的袖子倒是卷着,骨节分明的手上拿着一个玻璃杯,白皙修长的手指上没有多余的首饰点缀,看起来格外干净清新,和这夜店乱糟糟的调子不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