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四爷认真的写起了字帖。既然发现曾经疏忽了儿子们,现在就在孙子们身上补起来。
经过这么多年后,他的字又变样了。显得藏锋在内,乍一看居然有些朴拙。换句话说,挺不起眼的,就是一个端正。
但却很耐看。不追求华丽的笔锋,没有澎湃的意识,就是平凡普通的字帖。
李薇把他写好的拿过来比着习了一遍,发现只要用功一点就能写出八九成来。一下子竟然愣了,她可从来没有说习他的字习得这么快的。
是两人现在过了这么久,心意相通到连学他的字都能事半功倍了?
她认真品了品,发现是四爷的这本字帖好写了。但这笔字练出来哪怕只学个端正的形就够用了,写出去一笔字不歪不斜,端正清楚就足够让人有好感的了。
小孩子才习字,用不着学多难得的笔法,喜欢形意可以等日后循其心形再临别的好帖,此时开蒙这就足够了。而且李薇习过这么多年的帖子,最清楚一开始学写字时,能够这么快就把字写好是件多么让人高兴的事。
对小孩子来说,会很有成就感的。
没想到四爷还是个教育家。
他花了半个月的功夫写了两本帖,一本给了永琪,一本留了下来。过完颁金节后就不见了。李薇知道,这是送到弘晖那里,给乌拉那拉氏生的那个阿哥了。
李薇怕他心情不好,这天特意把他叫到杏花村来,说请他来乐乐。
四爷是在中午时听张起麟说的,立刻就笑了,问张起麟:“你知道你主子娘娘要做什么?”
张起麟笑道:“奴才不知。只是听说半年前就让南府预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