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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淮已经猜到了什么,他并没有开口。

……

沈九回了大都会。黑色汽车停下,他穿过漫长的走道。

白日里,大都会没有什么人。但有演出的歌女都会认真练习。

有个歌女恭恭敬敬叫了一声:“九爷。”

那个歌女手中拿着一本小说。

沈九瞥了一眼,只觉得封面做得还行。

沈九收回了视线,升起了一个念头。

若是他能明白女孩的心思,说不定会更有用一些。

沈九问:“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歌女攥紧了手中的那本小说,是否因为她排练不用功,趁着空闲时间看小说,惹到九爷不高兴了?

歌女:“九爷,我只在闲暇之余……”

沈九抬手,阻止了她接下来的道歉。

曹安立即明白了沈九的意思,九爷不过是随口一问罢了。

曹安:“宜君是现下最红的小说,听说作者还是上海人。”

“上海滩的女性都喜欢看。”

曹安虽没有太多文化,但是为博九爷一乐,他补足了很多功课。

上至大亨逸事,下至坊间八卦,这上海滩没有曹安不知道的事情。

既然上海滩的那些女性都喜欢看宜君,那么,这个故事想必一定写得很好。

沈九略加沉思,如果把一些事情改成故事的话,更容易令人感同身受。

他的视线落在了那本小说的作家名上。

季仪。

……

近日,宜君的作者季仪回了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