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在沈兰还在犹豫对照的时候,小铃铛拍拍她爸爸的胳膊,说了一声:“下。”陈烈会意就把闺女放下了,小铃铛蹬蹬蹬几步跑到一个地方,冲着陈烈招招手,“挖。”

陈烈两口子会意,闺女这话的意思是东西在下面,陈烈不再犹豫,拿过刚才借来的锄头挖起来。

因为有警察在,即使有人对他们的行为不满意,也不敢多说什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陈烈挖坑。

小铃铛指路指的好,不一会儿两口子就挖出一个小盒子来陈烈下去拿起小盒子。沈兰接过来拍去上面的土,点点头,随后郑重的从脖子上拉出一串钥匙出来。这串钥匙陈烈跟小铃铛都很熟悉,是沈兰的宝贝,她一直带着,从不离身。

沈兰拿起其中一个钥匙,啪嗒一声打开盒子。盒子里面的东西不多,除了三张房产证、一封信还有一对儿似金非金似玉非玉的镯子。盒子打开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里面的红本本上,这就是他们想要的房产证了。

小铃铛腿短够不着,只扒拉着她娘的大腿,沈兰以为闺女对她手里的东西好奇了,见状蹲了下来把盒子递到闺女面前让她看。小铃铛顺手拿起那镯子,想戴在手上,可惜镯子太大,她带不上,她撅着小嘴显得很不高兴。她拿着镯子看了看,随后戴在了沈兰的手上。

沈兰带上大小正合适,小铃铛见状高兴的拍拍手。

沈兰摸摸闺女的头,拿出里面的房产证递给主任,说道:“就是这个您看一下吧。”房产证自然是要给主任做个记录的,至于信,她拿出来看了一遍也给了主任。这封信是她娘当年写的,她娘在信里很明确的说了,她并不恨当年对她的判决,只是有一点,这座宅子必须留给华家的后人,她的闺女。当然如果闺女五十年内不出现则归国家,随国家处置。

办事处主任收到东西点点头,他又给公安局跟来的同志看了看,做个记录。那同志说道:“既然如此,这宅子也应该物归原主,你看你们什么时候需要,我也好让他们都搬出去。”

“什么,搬出去,我们不搬,这宅子是上头分给我们的,凭什么让我们搬出去。”一听说要搬走,不少人就炸了毛,叽叽喳喳你一句我一句的。

办事处主任似乎处理过很多次这样的事情,他显得游刃有余,也不管这些人如何叫嚣。他只平静的说道:“什么你们的,当初上头只说让你们借住,可没说给你们。什么是借懂吗?如今房子的主人回来了,人家没跟你们要房租就很不错了,你们也别太得寸进尺。”

听了主任的话,大家面面相觑,那有良心的就说道:“不是我们死赖着不肯走,只是这马上就要过年了,天寒地冻的我们能去哪?”需要上头安排房子的,本就是自身买不起房子的。如今又马上到年关了,总不能让他们出去喝西北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