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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渊刚感慨了一下,旁边一个过路的笑他:“三十两,都他家大吃大喝几年的嚼用了,你买那许多,若是换成豆腐铺,能少给一半。”

林渊转头,看到了一个葛衣粗布的男人,穿着一身短打,胸口鼓鼓囊囊,一身的腱子肉,手里还提着一只活兔,脚下踩的是兽皮靴,估计是个猎户。

“看你人傻钱多呢。”猎户咧嘴笑,露出尖锐的虎牙。

林渊也笑:“他拉来还得租驴车,一辆怕都不够,人家总得要得赚头,出来讨生活,都不容易,三百石,怕也是乡亲里一起凑。”

猎户一愣,显然没想到还有这一茬,他看林渊面白无须,少年人模样,以为是个傻小子,结果心里竟然也有算盘,他笑道:“是我说错了,小哥,你有副好心肠。”

林渊摆摆手,看着那只活兔,心里有点馋了,他来了这么多天,吃的肉都是猪肉,这年头吃猪肉的人并不多,骚味重,加上养一头猪从投入到收获,至少要两三年的时间。

有钱人嫌弃它臭,不愿意吃,穷人吃不起,也没精力去养。

那股骚味真是吃一次就够了。

然而除了猪肉就是羊肉,虽然骚的味道不同,但一样骚。

大规模的养殖猪,还是从明朝开始的。

现在的猪个头小,也不怎么长肉,跟现代白胖的猪不同,一个个黑得跟碳差不多。

估摸着猪八戒也是头黑猪。

“大哥,这兔子怎么卖?”不仅林渊馋,二两也馋,不过二两不敢说话,就盯着那只兔子咽口水。

林渊才去租了庄子,因为在城边,要啥啥没有,所以租金倒是便宜,月租才五百文,地方也够大,但林渊自觉现在需要开源节流,用钱就不敢大手大脚,他和二两天天下馆子,吃的也都是面条。

今天正巧要把那对母子领回去,就做一顿兔子吃。

林渊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猎户抓着兔子的耳朵,提了提,兔子的四肢还在摆动,想要逃脱禁锢,猎户说:“我往日卖给街坊,大多是三十文一只,这只挺肥,我算你三十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