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Anderson张口结舌,“哦,得了,我就是开开玩笑。怎么了?”
“因为Sherlock不喜欢让别人碰他的东西,”John低吼道,然后尽快离开了房间。
远离现场的大堂装潢俗艳,但一片寂静。这里好多了。在大堂里,他听不见医疗队的声音。在大堂里,他也看不见Sherlock对这出小闹剧的反映,他很可能根本没有反应。Sherlock很难在专心办案时注意到任何其它的事,他很难真的注意到。John的腿抽搐着,臆症,他用拳头捶着腿。他想一拳揍掉Anderson脸上恶意的怪笑,想让他为那种幼稚、残忍却本不该令他或Sherlock困扰的挑衅付出血的代价。John并不为他说过的话感到羞耻惭愧,但他也知道如果今天再碰见Anderson,他一定会觉得尴尬并再次失控。Anderson是在蓄意伤害Sherlock,而John知道Sherlock比旁人想像的更容易受伤。因此John决定等在大堂里,并希望Sherlock能记得来找他。他今天可受不了Anderson了,这人简直是在求着人打碎他的下巴。
五分钟后Sherlock出现,大步流星走过廊下。他面无表情,深晦莫测。John犹豫地舔过下唇。
“这边,”Sherlock在与他擦肩而过时开口。
与John的预想不同,他们并未从另一个出口离开。Sherlock突兀地停下,检视着几扇房门。于John而言它们大同小异。 然后Sherlock从口袋里抽出一把瑞士军刀,在其中一扇前跪下。
“你要破门而入?”John问道,没有得到回答,只因答案显而易见。“这是……破案需要?怎么,你已经,你已经发现点什么了?”
“与案件无关。安静。”
那只是一瞬间的事。Sherlock敲开门,在进入前先把John推了进去。他把门牌翻转到请勿打扰那面后挂在门外把手上,咔嚓一声落了锁。Sherlock转身朝John迈了三步,在打量他时将一只手搁于臀边。现在的Sherlock与两秒前判若两人。万物皆在他眼中纤毫毕现,他的嘴唇微启,修长脖颈血脉贲张。
事实上,他看起来已宛如超新星爆发,这或许并非吉兆。
这才是Sherlock,John想。
Sherlock卷土重来,美轮美奂。John都不妄想能从诗篇中搜寻词语以替代美丽。他可能写写博客,可他绝不是频频描述Sherlock鸽子白的皮肤、异常明亮的眼眸还有微倾身姿的那种人。那些特质全令Sherlock不可琢磨,但John却倚仗他获得安全感。他从未把Sherlock比作夏日,因为Sherlock绝非火热。他不把他比作任何事。他无能为力。他只是一介凡夫,而Sherlock无与伦比。
“你可真是对我神魂颠倒啊,对吧?”Sherlock问道。
有那么一瞬间John猝不及防。他有种种预想,但嘲弄绝不包含其中。他不应当因忠诚被嘲弄。Sherlock对移情作用所知甚少,可他绝对明白忠诚。那个瞬间里John又何止是猝不及防,他心神俱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