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当他们到达罪案现场时,John认识到,这会是艰苦卓绝的一天。

有些日子,John想,Anderson是个贱人。有些日子,他是个难以容忍的流氓。而在其他的日子,比如今天,Anderson是个令John极力忍耐也要濒临爆发的恶劣婊子。

John其实挺喜欢苏格兰场的大部分人。与John相似,他们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士。Sherlock似乎有点儿感激John的这种好感,因为John的亲和力能为Sherlock的自取所需与自行其是提供些许方便,而这两者恰是侦探不可或缺的。比如,初次见面时Sherlock就告诉Hopkins探长他的记性跟条被扔到地板上的金鱼似的,是John设法获得了Hopkins探长的犯罪现场照片。跟那些老熟人也是如此,有时还能更近乎些。有一次Sally Donovan和John在冰冷的街角等着Lestrade的时候,用口哨合奏了一曲奇想乐队的歌。Sherlock先到了,对着两人哀叹连连,但他在John想看个电影的时候也是这反应,所以John并不在意。

当然了,Geoff Lestrade探长是个很正派的人。这种人John一眼就能认出来。事实上,Lestrade相当可爱。除了得难得糊涂的作风、磁性的声音和无可限量的耐心,Lestrade似乎还真是为了Sherlock着想,而不仅仅是叫他解决案子。Lestrade希望Sherlock Holmes能和苏格兰场共存共荣,这样一来John与他的交情就更加意义重大。

但是还有个Anderson。

警察小组和他们这对非业余人士此刻瞪着尸体,它被挂在一家肮脏酒店的枝型吊灯上。Anderson得出了结论,而John也同意这个混蛋的意见:那人在吊上去之前就已经被溺死了。他脖颈上当然有擦伤,但只是表伤——在破酒店里过夜也不会让他肺部积水。John知道Sherlock很可能已经自行推断出一切,但Sherlock总是会听取医科专家的意见因为他自己并非医者。Sherlock尊重专业意见。

Sherlock不尊重Anderson,而这种看法是双向的。

“显然,受害者之前在这个房间入住,”Sherlock并未特意对谁说话,可能除了John。Lestrade只是被默许偷听,当然了,这是从理论上讲。

“你怎么知道?”Lestrade问,同时点头示意技工移下尸体。“我们从他身上没找到身份证,也没有钱包,前台说这房间是John Smith订的,这可是犯罪现场最讨人厌的假名。”

“从柜橱的那双鞋里可以得知。巴黎牌子,和他穿的那双一样,而且大小相当。我确信到处都能发现他的指纹。”

“那你是认为凶手就……把他送回家然后给我们摆了个西洋景?这太疯狂了。”

“不,只是看上去如此,在悬挂之前溺死他必有原因。天,太奇妙了,我从未见过这种的。”

“听见他说的了吗?”Anderson跟一个正要离去的医务人员轻声冷笑着说,“跟个马戏团里的孩子似的,一点教养都没有。如果那是他亲妈,他就要亲自上阵解剖啦。说不定还把她内脏的照片放在家庭相册里呢。”

Sherlock听见了,但他从十一天前起就不再跟Anderson交谈。那时Anderson管他叫变态混蛋,Sherlock反问Anderson他知不知道自己的老婆和她的心疗师搞在一起。两者的关系还在持续恶化,John则清楚Anderson实在万万不该。他知道Sherlock在有关自己母亲的话题上极易暴怒,而这也正是为什么此刻Sherlock没有应声。Sherlock不是个无害的人,但他谨慎小心,而如果Anderson想被弃尸深巷,John可想不出有什么比侮辱Holmes家主母更快捷的法子了。

“这样想来,她自己肯定就叫人头疼,”Anderson继续道,“如果怪胎他妈不是个神经病,进医院那种,我请苏格兰场一人一品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