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洛克点头,“何止是狡猾,凶手的身手也很好。被害者即便没有防备被突袭,但也是一位三十岁不到的成年男性,仅是看上去瘦了些。

现场有挣扎但无激烈打斗反抗痕迹,表明凶手能闪电式制伏成年男性。其攻击人的熟练度很高,体力充沛,力气很大。”

至此,得出一些大致的侧写。

嫌犯,男性,年龄在二十五至四十之间。

从死者颈部勒痕来看,嫌犯比死者高半个头。

从血脚印的足印花纹,今天他穿了运动鞋。而必身着工服,不会给人以不协调的感觉。

“以上,伦敦符合标准的人不计其数。”

歇洛克把注意点转回犯罪动机上,“现场没有发现被害人的皮夹、手包等物私人物品。也许被凶手带走了,也许被害人压根就没带钱款出门。但以尸体呈现出的凶手愤怒状态,求财不可能是主要目的。”

死者腹部被捅数刀,男性特征器官被割断且连剁数刀。

这能解释为复仇。因为仇恨,凶手中途有了短暂的失控,情绪突然变得非常愤怒。

“单论个案,复仇论是能自成逻辑。”

歇洛克却考虑到杀死异装男的凶杀与伍尔夫的神秘导师有关。

“对于伍尔夫的死,我一直在想是不是纯粹的偶发式倒霉。以性窒息为乐,本该选择全部以活扣捆绑,但伍尔夫在自缚时绑了五处死结。”

凯尔西也思考过这个问题,“死结对于被绑者而言,更有挑战性也就更加刺激。不过,伍尔夫也不是傻到完全不在乎性命,此前一个月,他特意花钱找情妇从旁注意他的操作是否安全。”

按此推论,伍尔夫又怎么会在独自一人的情况下系上五个死结?

两种可能:一,伍尔夫膨胀了,他自认可以挑战高难度;二,事先得到了准确示范,那就可能是神秘指导者给了伍尔夫信心。

歇洛克认为第二种可能性更大,因为那枚故意用来栽赃陷害诺顿的指纹。“那位神秘导师很可能一早就计划好了伍尔夫的死亡。”

神秘导师故意示范死结捆绑法→伍尔夫想要追求更大的刺激而进行尝试

神秘导师故意赠送特制绳子,用陷害诺顿的公文袋进行包装→伍尔夫尝试失败,被吊死在了拆迁房中

“这种作案手法足够隐秘。假设此人想要对某人展开复仇,会采取直接将人掳到破屋中杀害吗?”

歇洛克认为可能性很低,两次的犯罪模式差别也太大了。“今天的凶手要不然就不是神秘导师,否则他当街拦截被害人的初始目的绝非复仇。杰瑞,你说呢?”

“我认同你的想法。如果两案并论,神秘导师与今日杀手是同一个人,他大可不必选择拆迁房作为谋杀地点,这样只会引来警方的高度关注。”

凯尔西却不认为两者无关。毕竟从相似捆绑死结的手法、相继出现伦敦少见的瑞典特产酒气息,以及相近的死亡地点,这些相似将两起死亡事件联系到了一起。

凯尔西更倾向于凶手最初的犯罪动机不是杀人,只要不死人就不会引起警方注意。

“当街劫人是谋定而后动的行为,但本意不在杀人,是因为突然的愤怒引发了激情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