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洛克正要打开信封去看照片,闻言他的手一顿:“哦!是的,我记得你买下了胖老板介绍的房子,它在伦敦近郊。

它很好,装修不错,四周风景好。比起隔三差五被浓雾侵扰的市内,那里确实是好住处。”

尽管这也好那也好,但与市中心相比,总是缺了什么。

歇洛克没有说缺了什么,只是笑着问,“你打算搬过去?那样一来,去学校岂不是很不方便。”

“的确,近郊的房子距离伦敦大学较远,交通上不方便,所以我就换了一个地方上学。”

凯尔西顿了顿,直视歇洛克,“我说的离开,不是去近郊,是去美国纽约。爱格伯特教授要去兰斯特大学帮忙,带一带刚刚成立的经济系。“

凯尔西语速极快,是将圣诞节前她与导师爱格伯特的一番对话复述了出来。

“我认同老师的话,离开伦敦两三年,去纽约参与大学学院的初创,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机会。汤姆,你认为呢?”

空气突然安静。

歇洛克听完这些话,没有说他怎么认为。

先是默默站了起来,似乎若无其事,一步一步地走向窗边。

看着天际夕阳下沉,歇洛克背对着凯尔西。

沉默中,五分钟过去。

他终是以寻常的语气,给出认同的答案,“我认为你说得对。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趁着年轻,你应该去的。”

为显认同,歇洛克还补充,“就像我十几岁时,父亲带着我离开老宅,游历欧洲各国。从中,我学习到了各种书本外的知识,是不可多得的经历。所以,我觉得你该去。”

这一句「我觉得你该去」,仿佛没有任何不舍。

歇洛克说完转身,面色再无异样,还能对凯尔西露出微笑,“很是荣幸,你记得承诺与我来商量。现在,我的建议是,赞同你去。”

赞同吗?

为对方好,必然是赞同的。

凯尔西缓缓点头,这是意料之中的回答。

但她也知道,除此以外,夕阳余晖中还有什么压抑着不敢翻涌。

两人对视了片刻。

目光交汇间,似有暗流,但又归于了一片平静。

只听歇洛克仿佛随意地聊起后续,“之后呢?我是说两三年之后呢?伦敦很好,杰瑞,你会回来吧?”

凯尔西向来不在意必须要留在哪个地方生活,早就习惯了四海为家。不过,如今她确实留恋伦敦这座城,只因这座城有她留恋的人。

“从前,我没想过一定要留在伦敦,现在它让我觉得不错。”

凯尔西说着看到歇洛克眼神发亮,但选择了继续,“然而,我们都知道时间、环境、经历会改变一个人。两三年后的事,谁能百分百保证?变化总是有的,那才是常态。”

实话,往往不够动听。

理智却在咆哮,那些不确定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