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如公孙策所说,不到一天,“颜查散”身份已明。
包拯下朝之后,回衙门来,刚到门前,就有人扑出来喊冤,自称是那“颜查散”的僮仆,说他主人被告杀人,但其实是清白无辜的。
包拯一听是颜查散的案子,自然留心了,将僮仆带回府中审问,又叫公孙策来旁听。
云雁回因听了上集,不想虎头蛇尾,故而也跟来,躲在后堂偷听。
这才晓得,这个僮仆是从祥符县来的,祥符县是开封府下面的赤县之一,他的主人正是投亲在祥符县的亲戚家中,谁知道忽有一日,有衙役来拿人,说他主人杀了府中娘子的丫鬟,他主人居然还认了,叫他好生不解,因为他们待在一起,主人明明没有杀人。
这时候的奴婢大多都是雇佣制,还有自由身,同样属于良民,至少法律意义上是这样。即便是父母欠债没钱,也无权把孩子卖成奴婢,否则会受到惩处,抑制了大量奴隶的产生,真正的奴隶是很没有地位的。
正因此,这个属于良民的丫鬟被杀了,杀人者要偿命。
然而包拯只管审案,叫人去祥符县拿人,却没有问起昨晚的强人,叫云雁回更加好奇了。
这主仆两个既然外地人,来开封只有一门亲戚,还诬告了他们,那么那个帮他们的人难道只是一个过路的吃货……啊不,高手?
第104章 锦毛鼠之踪
包拯命人将一干犯人、苦主等涉案人员从祥符县调来, 当堂审问,以其明辨是非,只是半天时间,就将案子审了个明白。原来杀人者其实另有其人,颜查散不过是碍于与自己定亲了的那家小姐清白, 才甘愿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