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瞳孔还是血红色,犬牙比平时略长一些,舌头像蛇信般灵活。我无奈地看他一眼,擦掉他的口水,问道:“想吃什么?”

他却猛地沉下脸,连我端出鲜嫩肥美的羊膝骨都不感兴趣。

我看不懂他在想什么,把羊膝骨放在桌上,用小刀切了一小块,放在他的唇边。他一脸无动于衷。

我只能猜测着问:“不喜欢吃这个?”

他看我一眼。

“那你想喝汤吗?”餐车的最底层是奶油鸡肉汤,汤汁奶白,浮着鲜绿的芦笋末。我有些饿了,就先喝了一口。蓝伯特盯着我看了几秒钟,也凑过来,垂头用舌头舔了两下。

我正想给他重新盛一碗,他冷不丁抬头,舔了舔我的唇角。我满脸尴尬,刚想用袖子擦嘴,他的脸色就冷了下来,露出尖利的牙齿,恐吓般低吼一声。

“……”要是懂兽语就好了,不然我真的搞不懂他在想什么。我想了想,小心地问道:“你之前不吃羊骨,不会是因为我擦掉了你的口水吧?”

他冷冷地看着我,一副不知道我在说什么的模样。

他虽然行为举止都是兽的模样,五官却还保留着从前的清贵与雅致,肤色冷白,眉眼之间的距离极近,眼型刀锋般锐利,却有种勾人的美丽,下颚线条瘦削凌厉。看着他出众的长相,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想法荒谬,他可是连喝血都不忘优雅的男人,怎么可能因为我擦掉他的口水,而闹脾气不吃饭。

这么想着,我擦了擦唇角。下一秒,就被他冷着脸按在地上,他呼吸粗重,似乎极为不满我的行为,低下头,仔仔细细地舔了一遍我的唇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