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眼前这个英灵很像呢!

余星弥嘴角抽:“熊猫,谢谢。”我跟哈士奇一点关系也没有!

“熊猫?”吉尔伽美什眯起眼,“世界上存在过这种东西吗?”

他身为乌鲁克的半神之王,宰过天神、打过女神、夺过不死药,偏偏就没听说过“熊猫”这种动物,她是想糊弄本王吗?

“怎么没有!”余星弥的腰板一下子直了,“就算时代变了,熊猫也是世界级珍稀动物。目前仅剩几十只,全养在华夏川蜀之地。”

“你要是不信,大可以去看看。”

伊斯坎达尔哈哈大笑:“几十只熊猫,他们是不是跟你一样厉害?”

余星弥忽然梗住。

“没想到,你的血脉倒还能延续下来。”伊斯坎达尔颇为感慨,“而属于我征服王的历史已经消失,听韦伯说,我的马其顿帝国已经亡了。”

亚瑟王微微颔首,叹道:“听切嗣说,我的大不列颠也亡了。”

吉尔伽美什嗤笑道:“呵,时辰说本王的乌鲁克亡了,真是愚蠢!本王在哪里,哪里就是乌鲁克!”

“血脉算什么,王国算什么?”

“失去王者就湮灭的国家,根本配不上拥有一个真正的王者。”

一番发言掷地有声,吉尔伽美什瞬间成为全场最靓的崽。他意气风发,扬起下巴“蔑视”着余星弥,发问:“你告诉本王时代变了,本王现在很好奇——”

继承了最强的血脉,熊猫真能安分守己地窝在一个角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