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移动硬盘的进度条变成100%后,我拔下移动硬盘收进口袋里,简单粗暴地一枪将手提电脑毁尸灭迹。
那个男人的尸体我放着没有去管,善后的工作可不归我管,我也对事后清扫完全没兴趣。打扫血糊糊的现场很烦人的。
这个男人出于谨慎,选择居住的是老式的公寓,楼层中并没有安装监控——这下好了,死无对证,也不用我想办法去搞掉监控录像了。
即使有人曾经见过我,也只会记得这里来过一个年纪很小的小姑娘,而并不会怀疑我与这个男人的死有关。
没有后顾之忧,我心情通畅地去找贝尔摩德。
我没想到——
在那里的人不止贝尔摩德,还有波本口中“留了一头少年白长发、不知道多长时间洗一次头、戴着一顶毫无品味的老年人审美的帽子”的琴酒。
让我们感谢波本如此具有画面感的鬼才描述,我才能一秒就认出这个传说中的酒厂一哥。
……哦,还有他的专属司机伏特加。
见到我进门,琴酒面无表情地瞟了我一眼,从银白色的发丝中露出来的眼睛朝我投来出尖锐的视线。
这位老哥,我觉着你是不是该剪剪刘海了?
我当然不会傻逼地说出口,琴酒不是波本和苏格兰,还会反过来吐槽我。
如果对象是这位酒厂一哥,他最大的可能是一枪崩了我。反正我只是个莫得用处也莫得代号的底层人员,杀了也就杀了,对琴酒来说就跟踩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