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麦考夫嘴角上扬,手指在手臂上敲了敲,“你像是看到了一样。”

因为合租是经济选择,说明他本身是没有足够的金钱的。

要是夏洛克有钱,他也不至于要合租。他本身就不是那种喜欢社交的人。

像是我,我要是有的选,其实我想要一个人住,不想要和陌生人同住一个屋檐下。

“兰尼先生你很聪明。”

这句话从我左耳进,又从右耳出。

对我而言,根本引不起半点波澜。

车子很快就到了公寓附近。

我刚准备下车,麦考夫的声音重新响了起来,道:“兰尼先生,我家弟弟并不是聪明人。你不要太欺负他了。”

这话一落,我几乎要露出见鬼的表情。

夏洛克·福尔摩斯不聪明,这种话确实是只有麦考夫·福尔摩斯才能说的话。

“听说你让他不要叫你兰尼。”

我这个可以解释,“因为兰尼不是我的名字。我只是方便别人称呼,才自称兰尼。我也可以叫杰克,威廉,或者路卡。只要方便都可以这样叫,而我的名字只有一个——「何学」。像是如果麦考夫先生觉得我的名字很难称呼,也可以叫我兰尼或者劳伦什么的。提前告诉我。”

麦考夫对我的说辞有些费解,建议道:“在英语国度,最好还是给自己一个英文名会比较好。”

“我不会在这里待很久的。”

而且,我知道我的名字对外国人来说很难念。因为他们没有ue这个音。其实看他们会纠结自己的发音对不对,就很有看着自己不会准确发英语单词时的亲切感。

麦考夫听我不打算待久,先是一愣,而后笑道:“这种未来的事情,还是交给未来讨论吧。”

我也不知道麦考夫想的是什么,而他也不会多说。我就没有继续搭话了。

我回公寓后,看到二楼的灯光在亮,于是顺势爬上楼梯。果然见到夏洛克正在看书。他坐在沙发上,他头也不抬,就知道来的人是我,就知道我站在门口。

“又和麦考夫聊天了?”

我并不惊讶他会这么说。

因为麦考夫那种豪车的引擎声很好认。

夏洛克继续专注自己的书本一样,问道:“他和你说什么?”

“他就是过来送我回家的。”

我觉得夏洛克不会信,一定会长篇大论。于是我又继续说道,“他还说你不会念我的名字,让我取一个英文名,方便一些。”

“……”

“……?”

夏洛克淡淡地说道:“你的名字很好念。”

我突然期待夏洛克要怎么念我的名字。他真的会念吗?他在哪里学的?学了多久?发音准不准?然而,这时候门铃不合适宜地响起了。

福尔摩斯忽略我期待的眼神,紧跟着从座位处站起身,径直下楼去开门。

我也跟着下楼梯。

在光色黯淡的街边,门外的雷斯垂德的脸色显得发黑。

“两位。”

雷斯垂德沮丧又低沉的声音落下,“关键线索人物…罗德的尸体在他家中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