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说还是麻瓜的科技比巫师的魔法好使多了,我托几个部门的朋友帮我找人,结果不到一周就找到了。
当我走进那家破旅店,空气中发霉腐烂的气味争先恐后扑鼻而来,我想起那个总是扬着下巴看人的小姑娘,不知道她怎么忍受的下。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和她再度相遇的时候,可当我走进那间房间,我看见多丽缩在床上,那张漂亮的脸蛋因为伤口发炎高烧而烧的通红,那双我最不想看见泪水的眼睛,此时正疯狂的哭着。
我不知道我那一刻什么搞笑的痴呆表情,可我知道我快疯了。
高烧的多丽迟钝的抬起头问我是谁。
而我问她要不要去医院。
她惊弓之鸟一样几乎跳起来拿出魔杖指着我说不去,然后又猛地想起来要隐瞒身份所以手忙脚乱的收回魔杖疯狂摆手。
我要疯了。
我真的要疯了。
我的小姑娘,不应该这样。
所以我说,“真是抱歉打扰你了,可我订错了房间,今晚好像只能和你挤一挤了。如果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买一包退烧药。”
如果可以,多丽,求你,让我陪着你。
然后,她就同意了。
我的同事福尔摩斯曾经跟我说过,凭借我的演技让一个女人爱上我真的很容易。
他说对了,多丽果然很快的爱上我了。
我假装自己是个蠢蠢笨笨又听话又好欺负的小职员,而这极大程度上的满足了多丽的控制欲和争强好胜的心。
要我说,她爱我爱的不可自拔,而我,这一辈子也只想娶她一个人回家。
可是我求婚,她拒绝我了。
我知道,丰富又有趣的魔法界生活早就让她忘了七岁那年一个下午,林恩家匆匆一瞥的那个哑炮。现在在她面前的只是一个大英政府小职员,一个麻瓜。
而我骄傲的姑娘怎么会爱上一个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