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正如他面对挑衅所做的那样,甚尔能长到这个年纪全靠自身过硬的本领——他的手很漂亮,修长,骨肉均匀,在解开食物包装的时候灵活无比,撕开筋肉的时候又很有力。
真好。
我的视线实在太明显了。
大朵快颐后,甚尔将碗筷泡在水池里洗净,在将便当盒还给我的同时,直接将擦干的手掌递到我的面前,大大咧咧地出声道:
“你盯了我好久,怎么,想要手么?”
“喏。”
他好乖哦,像只老实伸出肉垫的大狗。
我将甚尔的手掌抱进怀里,同他掌心相贴,认真地比划起两者的诧异,失落地感叹道:
“我得到了一架钢琴,但我的手太小了,很软、力气也弱,可能没法弹得很好。”
“甚尔的手就很大,很漂亮,应该很适合钢琴。”
他的皮肤是健康的蜜色,同我的苍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手掌也很大,我的指尖只能够到他第二个指节。我的掌心还有贯穿留下的浅色伤痕,教人自惭形秽。
甚尔垂眸看着我的手,发出一声嗤笑:
“我可玩不了那么精贵的东西,刀枪棍棒之类的咒具倒是可以。”
接着,他有点好奇地用指腹轻按我的手背,转移了话题:“好软,像没有骨头一样。你的伤口已经没事了么?”
说到“受伤”他倒是提醒我了,我令触氵手从结界托出一个精致的药瓶,把它推进甚尔掌心:“我把医生开的药匀了半瓶出来,据说可以加速伤口愈合。”
有医生精心照料,我小臂上殷红的印子已经褪成了淡淡的粉色。但无人问津,甚尔的伤口就显得很糟了,它们堪堪愈合,像蜈蚣一样盘踞在他身上,纵横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