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长大些,他离开了从小生活,人们多少有点视自己为怪胎的堪萨斯农场,告别了父母,孤身一人来到了大都会寻梦。
说实话,一个人在大城市打拼的感觉确实说不上多好,更别提克拉克本人怎么也算不上是那种会在人际关系中如鱼得水的圆滑家伙。
他碰了很多壁,遇到了很多麻烦,但总归跌跌撞撞地,他还是成功入职了星球日报。
至于艾文,那是个意外。那时候,刚来到大都会的克拉克,因为某些原因被骗了不少钱,过分沮丧的他垂头丧气地来到了一家小酒馆。
这时候,对方出现了,说起来艾文那时候应该算是酒吧的驻场选手。
在得知克拉克的遭遇后,对方甚至毫不犹豫地拿出了身上所有的钱。
总之这蛮奇怪的,毕竟他们才刚认识不久,甚至只有一杯酒的交情,不过是某个酒馆萍水相逢之人。
当然当克拉克意识到只要说出点伤感的话,或者态度亲切点,就能轻易骗走艾文身上绝大部分的钱已经是后话了。
反正一个千里迢迢来到大都会只为了成为一名优秀的记者,一个似乎一心逐梦演艺圈,两个在当时看起来都半吊子的家伙看着大都会高昂的房价一拍而合,决定合租。
总之他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和艾文成为舍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