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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的路也是高矮不平的青石板路,一些身着短衫的妇人偶尔吱呀一声推开自家的屋门,从里头拿了木盆出来,在门口流过的小河沟里洗衣,浸湿了衣裳,敲碎了皂角,便用木棒一下一下的敲打着衣裳,敲出泡沫来。

路上行人如织,有挑着扁担卖完了货的小摊贩、有趁着夕阳匆匆归家的孩童、最值得注意的,恐怕还是三三两两的江湖人,有劲装疾服的侠士,也有锦绣罗衣的豪客,刚刚自秦蔻身边路过的,还有三四个梳着高髻,身着薄纱宫装的女客。

这样的女客自然也是江湖人士,古代毕竟是阶级社会,是有服制的,寻常百姓谁没事会穿着这种明显僭越的衣裳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呢?也只有天生放荡不羁、不畏威权的江湖人了吧!

等到天色再暗一些时,姑苏城便倏地沉寂了下去,黛色的瓦片如片片乌云一般,低矮地罩在这秀美的富贵乡之上,今夜的月亮很大、也很圆,使得人们能够瞧清前后的路。富贵人家点上了羊角灯,所谓羊角灯,就是用将羊角煮成胶质,再灌到模具之中去,冷却之后,便形成了半透明的灯罩,比起纸灯罩来说,更免于起火的危险,也更透明、更显光亮。

这天晚上,秦蔻见到了欧阳情。

欧阳情原本是京城的名妓,陆小凤在追查金鹏王朝一案的时候,就与她狭路相逢,只不过那个时候陆小凤并不喜欢她,还曾奚落了她一番,两个人不欢而散。

后来,陆小凤才突然发现,欧阳情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个人,她竟是红鞋子组织的四当家,与公孙大娘、薛冰、江轻霞等人互称姐妹。薛冰与江轻霞位列江湖四大母老虎,与这样的女孩子互称姐妹,可想而知,欧阳情或许也是一只又漂亮、又刁蛮的老虎。

他们两个人为什么走到一起去,陆小凤已经有点想不起来了,他们两个又是为什么分开……这倒是没什么不好想的,陆小凤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天生就在一个地方呆不住,不是个安稳的人,而他一旦离开某个地方,就也差不多会将某个地方的人忘个干净。

……说忘个干净或许也不大准确。

准确来说,秦蔻认为,陆小凤似乎没有能够维持亲密关系的能力。

他是个极其富有魅力的可爱男人,本事又大、人又温和、性情可爱,有时候会显得有点天真、有点顽皮。这反倒是很对女孩子们的胃口,这天底下自诩“大男人”的男人太多啦,但他们大都只是一些自尊心极强,又无趣、又自大的人罢了,实在叫人提不起什么兴趣。

只可惜,这个人似乎有一些性格的缺陷。

秦蔻偶尔会觉得,他并不是喜欢流浪,他只是需要去流浪,他似乎很渴望一个家,又似乎……很害怕有一个家,从那些只言片语之中,秦蔻可以听出,陆小凤少年的时光或许是有一些阴霾的,而这阴霾必然来自于他的家庭。

家庭,一种以血缘和责任为纽带的紧密组织,带来爱,也会带来痛苦。

花满楼拥有一个极其美满的大家庭,因此他的情绪与性格都相当的稳定,秦蔻的家庭关系也极其圆满健康,因此她能从家庭的关系之中得到无限的支持,形成了现在这样乐天又健康的性格,从不畏惧与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也从不会被失败的亲密关系所打败。

但陆小凤……他的家庭一定不是这样的。

他或许出生在一个有爱也有痛苦的家庭之中,自小就有些排斥这种的家庭关系,在他十多岁的时候,他的家庭彻底破碎了之后……他却又痛苦得恨不得跳河死去。

现在他看起来很乐天,很健康,但种种迹象表明并非如此。他渴望联结,又不喜欢太紧密的联结,友情或许是他唯一能接受的亲密关系,所以他对任何人都像是对朋友一样……朋友嘛,那就是在一起时开开心心的玩,遇见苦难时两肋插刀的帮忙,要离别时,那就只是抱拳,一句后会有期,便可以潇洒走人。

但问题是,爱情对人的要求不是这样的,陆小凤是个好朋友,却不可能是个好爱人。

浪子的本质啊……

秦蔻摊手。

不过反正……他是个足够好的朋友,这对秦蔻来说就足够了。

他们是在面馆里瞧见欧阳情的。

欧阳情是个非常清雅秀丽的美人,一席白衣,如轻烟笼罩,傍晚醺人的风一吹,她便一伸手,拢了拢她的蝉鬓,露出了皓腕之上的一抹富贵金红。

她秀丽的面庞有些苍白、又有些冷漠,走进这家店时,她黑沁沁的眼睛瞧着陆小凤,眼里有些惊奇,似乎不大习惯这个失去胡子的陆小凤,又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忽然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