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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一种用油酥和面混在一起所制成的点心,薄薄的,没有馅,吃的是面粉经过烘烤之后的原味和那种酥酥薄薄脆脆的口感,在茶馆之中是很是常见的点心,芝麻烤过之后的香气极其霸道,只要街角有人卖,这一整条街都是香的。

陆小凤玩着超高难度的指尖陀螺,风风火火的回来,啪啪啪啪放下四个碗,又轻车熟路地往后院的厨房摸去,摸出四个光洁的白瓷勺来,秦蔻招呼一边玩猫的阿飞一块儿过来吃。

阿飞去灶房里舀了一瓢水,洗了个手,抱着剑出来,坐在石桌旁。

阿飞因为常年生活在荒野之中,经常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还曾创下了连着三天不吃喝的记录。

他在现代生活了一段时间,平时看上去,不过是个长得十分好看的长发小朋友,顶多也就是神色看起来有点不近人情,唯有在吃饭的时候,才露出一点又认真、又敬畏的神色,乖乖把自己面前所有的东西都吃掉,是个能让所有大人都喜欢的不挑食小孩。

还有点像小野兽进食,吃得很香,无论是什么东西都能吃得很香。

秦蔻瞧着他吃这一晚热腾腾的桂花赤豆糊,他似乎拿这种滚烫的食物格外的没有办法,只能很耐心地搅一搅,舀起几个软乎乎糯叽叽的小圆子,连带着浓浓的赤豆糊一块吹一吹,用嘴唇碰一下,试探一下,这才嗷呜一口吃下去,眯起了眼睛。

这样惬意的姿态,还能吃东西吃得很快……看上去真的很神奇。

秦蔻一面搅动着自己碗里的东西,一面观察阿飞吃东西,忍不住心想:不知道搞一个凉拌折耳根给他,他能不能吃的这么香甜呢?

啊……真是好邪恶的

想法!

秦蔻:>w<

阿飞警惕地抬头,瞧了她一眼,秦蔻眼神闪躲,去用筷子夹腌渍过的金花菜吃。

一点红就躺在旁边的躺椅上晾他的头发;林诗音与花满楼在小楼二层的阳台上,一块儿喝一壶雨前龙井;傅红雪抱着他的刀,坐在小院儿的屋瓦之上,秦蔻叫他下来吃东西,他也只是摇了摇头,继续瞧着远方。

陆小凤依然那么快活,一面吃粥,一面笑道:“对了,街角有家卖鸡爪的……这东西是边角料,登不得大雅之堂,不过短衣帮常去的店子,好味也不少,那东西用一大锅炖了,真是又香又糯……啊,不行了,我去叫两个闲汉来,帮咱们去跑个腿。”

闲汉,也就是帮闲,就是那种没有正经事儿要干,天天蹲在酒楼门口,有客人来比店小二还殷勤周到,对吃喝玩乐无一不精通的年轻男子。

这样的闲汉,也多集中在姑苏的几个名楼,名楼店大、人多,店小二难免忙不过来,不够周到。况且这样的名楼时常有外地人慕名前来,外地人不懂本地饮食的精妙,有这帮精通吃喝的闲汉在,也算是能给酒楼带来些不可替代的好处。

除此之外,在街面上的小娃娃也有爱帮人跑腿买东西的,挣个几个铜板,这样的小娃娃自然不可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多是在街面上开铺子的。

百花楼的主人花满楼乃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眼睛又盲,自一个人搬出来住之后,便有许多帮闲、小孩时常在这附近晃悠,想着这花七公子眼睛瞧不见,做事不方便,总有要他们跑腿帮忙的时候。

花满楼贵公子当的久了,也的确没有做什么都亲力亲为的习惯,时常会花钱请这些人来跑个腿。不过他不乐意多理会那些年轻帮闲——这种人可不是单靠得人赏钱为生的,他们大都是想靠着这样的机会结交富家子弟,攀着关系陪着富家子弟去玩乐。

说白了,这是一群专业的陪玩。

花满楼又不是纨绔,又不需要陪玩。

不认得花满楼的人,经常在传得愈发离谱的传闻之中,认为他是个从不拒绝任何人的活菩萨,浑身都散发着“快来宰我”的大冤种圣父气息,但花满楼若真的是这样一个人,也就不可能安安稳稳长这么大,安安稳稳地游

历江湖、享受生活了。

因而,在百花楼住的这几年,他倒是和这些街面上的小孩子们关系不错,只可惜去年姑苏出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那凶手杀了好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浪小孩,此后,街面上的孩子都少了。

所以陆小凤只能去叫附近的闲汉。

过了一会儿,那闲汉端着满满一大碗卤鸡爪回来了。

秦蔻这才有空瞧一瞧这种“帮闲文化”中的帮闲。

这人的模样倒是也很周正,没有秦蔻刻板印象中那种贼眉鼠眼的样子——这也很正常,古代其实是个非常看脸的社会,要当官还得看仪表,长得鬼迷日眼的人,再有才能,也恐怕很少能有机会施展,至于史书之中偶尔会克制的夸赞一句的“美容止”,那都是漂亮得惊天动地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