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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道:“大师兄?”

无情没有瞧冷血,也没说话,很安静地听着这首歌。

酒馆之中,也有很多人,在安静且认真地听着这声音。

不知道什么时候,秦蔻走到了他的身边,她身上那条鹅黄色的披帛被风吹起。

无情忽然伸出了手,用那只苍白的、修长的、发暗器的手捻住了她的披帛,轻轻地磨挲着。

他没回头,没看她,只是轻声问:“这首曲子是讲什么的?”

这是一首用英文去唱的歌,他听不懂。

秦蔻说:“是讲爱情的。”

这是甲壳虫乐队的《yesterday》,这个酒馆之中放的版本,是灵魂歌王雷·查尔斯的翻唱。

无情忽然垂下了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腿,又再次抬起头来,目光却好似凄艳的、朦胧的夜雨,谁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他只是淡淡地说:“和我听过的讲爱情的曲子很不一样。”

讲爱情的歌曲……一般只有在秦楼楚馆之中、或者是卖唱的女子口中能听到。

那些女声通常情况下都是柔媚、婉转而动人的,像是黄莺,她们的调子远比这首歌的调子要更丰富,一个音能转好几个调儿,能绕梁三日、余音不绝。

好,一定是好的,但无情厌恶那样的歌声。

他没有过爱人,但他有过未成形的爱情,他知道那种……那种……被背叛和抛弃之

后的感觉。

不是她们唱得那样。

那些幽怨的小调儿,太美、太美了,美到令人明显能觉察出其中的讨好——这是为了讨好恩客而精心制作的。

从古至今,写出那些凄艳之词的都是男人,他们写出来,让女人去哀美的唱,只能哀、不能怒、只能美、不能哑。

所以无情总能从那些可怜的女子们的歌声里听出恩客们的自恋与陶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