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很是。”原随云含笑回答,并没有斥责他的越界。“也是时候叫爹高兴高兴了。”

在江湖上,如何才能一鸣惊人,被所有人所重视呢?

——打败一个江湖闻名的高手,踩着他的名声往上走。被打败的人越是有名、越是强大,打败他的人,自然就能收获更多的名声!

要知道,江湖诸多大侠的赫赫威名之下,俱是累累的白骨。

原随云心里也早已选定了合适的对手,如今只差一个出手的契机。他一向谋定后动,吩咐部下着手安排以后,并不着急此事,而是先返回了无争山庄,同原东园叙了一番天伦之乐——既然蝙蝠岛如今已是他手里的弃子,那就不妨拿出来哄父亲高兴了。

他如此温顺听话,原东园虽然心有疑窦,到底还是父爱压过了一切,对他又恢复了往日的温柔慈爱。这次回来,原随云也顺手把自己的院落翻修了一番,那些昔日为他的眼盲专门做出的布置,俱都被他拆下,换了全新的家具,院子里也种上了新的花草,和之前简直判若两地。

这一日,他坐在院子里品茶看书,下人突然来报,说有位自称李自奚的客人前来拜访。这名字,他虽然已经从云出岫口中听到多次,但还是第一次看到真人,不由饶有兴趣的放下书,叫人唤他进来。

李自奚匆匆而来。他是个瘦削高挑的道人,双眼果如云出岫所说一般,和寻常人不同,一只瞳孔漆黑如墨,另一只却全然是一片纯白,板着脸的模样颇有几分道骨仙风的高傲。不过当他见到原随云的时候,那副傲慢的出尘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转而变成了一副他十分熟悉的、下人惯有的小心翼翼的谨慎的神情来。

——他不知道,李自奚此时也在暗暗叫苦。他的眼睛天生就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往常也算见识过大风大浪,但面前的人背后的阴魂数量简直多得惊人,犹如百鬼夜行一般,更可怕的是,他本人全然不受鬼气影响,反而是那些怨魂皆被其气场压制,不敢有大动作,叫李自奚看得害怕不已:自家少爷到底选的什么对象啊!他本来是为了寻找云出岫而来,但自己也知道云出岫已经不在这里了,只是想问问小少爷去了何处,得知他是与云无心和萧东楼同行,不由大大的松了口气。他是云出岫的部下兼好友,原随云于是温言留他在此地住下,反正窈窈也被云出岫留在了这里,他们俩也有阵子没见,可以好好叙一叙旧。

李自奚能说什么,只能战战兢兢的感谢了他一番,跟着下人迅速退了下去。原随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一边的花圃前,用手抚了抚一朵芙蓉花的花瓣,淡淡开口道:“贵客远来,随云不胜荣幸。城主何不下去,让我无争山庄,也尽一尽主人的义务?”

一个人出现在了不远处的高墙上。

他身着一身雪白长袍,白面微须,目如寒星。与此同时,只听一声长啸自山庄一角响起,数位护卫自各处蜂拥而至,意图护在原随云身边,却又在他的手势下,重新退了下去。

白衣人就像没有看到这些人一般,只对原随云问道:“你不用剑?”

原随云笑了:“无争山庄,历代皆是以刀法立身。”

白衣人叹了口气:“可惜了。”

话音未落,一道剑光,突然如同闪电一般亮了起来。那是一道极锋利、极冰冷、极迅速的剑光,没有任何招式,任何变化,就这样直直朝着原随云刺了过去!

它并不必有变化,因为此剑的速度,世上几乎没有人可以避开。它也并不必有招式,因为此剑的锋芒,世上几乎已经没有人能够抵挡。

和这一剑比起来,江湖上大部分人手里握着,忽而就成了幼儿的玩具。

原随云没有避开。

他动也不动的站在原地,只在袖子里亮起了一点刀光。那刀也仅仅只是一闪而过,像是划过天际的流星一般,不过片刻之后,剑光和刀光,一并消失不见,留在原地的,只有原随云的刀,和白衣人的剑。

“多谢叶城主手下留情。”他收起刀,脸上的微笑仍然温和平淡,叶孤城的眉头却不由皱了起来。“倘若方才那一剑,再加上一分力道,在下就无法抵挡了。”

叶孤城冷冷道:“我没有留情。”

他的剑,也不可能留情!

原随云只是微笑:“你到底不想杀我。”

杀人的剑,和不杀人的剑,如何能够一概而论呢?

这个时候,山庄里的其他人也赶了过来。原东园拄着手杖,先走过来看了看儿子,原经亘却已提着刀,警惕的挡在了两个人面前:“白云城主这是做什么?一来就对我的侄儿出手,你以为无争山庄留不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