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丸的皮鞋本来是一尘不染的白,经过刚才的洗礼,沾了不少血,甚至还有粘稠的脑部液体。
他居高临下,盯着黑泽金色的发旋,微敛的眼眸闪烁危险的光。
“没想到你最在乎的,居然是伏特加那个蠢货。”
黑泽的动作没有停顿,边擦边说:“以前在‘外面’,藏本总是炫耀男朋友对他很好。既然先生对他好,对我为什么总是故意折磨呢?”
明明是极易被误解成“嫉妒”的话,但因为黑泽的语气实在太平了,听上去倒像是在指责乌丸无理取闹。
乌丸当然也察觉了他的这层意思,当即弯腰狠狠捏住对方的下巴。
黑泽没有反抗地抬起头,四目相对时,乌丸不屑地说:“对猫和狗,我向来都很纵容。”
“但您还是杀了他。”
听到这话,乌丸的眼里跃动起火焰,灼灼地盯了黑泽会儿,才凑到耳边,深沉地说:“我是替你杀的,不是吗?你痛恨他在‘外面’的时候出卖了你和诸伏高明。如果不是他,你根本不用进组织。”
乌丸说得没错,在外面的世界里,原本黑泽和诸伏高明是很普通的大学生。
只是因为高明在某次解剖课上发现被用作练习的流浪汉遗体头部都有细小的圆孔。
高明把这件事告诉黑泽,想邀请他一起调查,没想到黑泽却劝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借着酒精发生过关系,高明对黑泽的道德要求也从“朋友”不自觉上升到“伴侣”—
对,他就是那种和人睡过一次就想着负责的老古板。
因为这件事,两人大吵一架,冷战数日。
黑泽本打算置之不理,后来才发现高明已经独自去和保管遗体的老师说明情况。两人约定在某天夜里见面,好好进行调查。
为此,黑泽不得不找到高明,假意和他和好,又趁他不备,一棍子把人敲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