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拿个发箍半卡主,又把整个长发都烫了个简单的大卷。
整个人看上去格外精致洋气。
宋知玉挑了一只暗调的红色口红,用来匹配身上墨绿色的裙子。这种颜色搭地不好,其实很容易就显得老气,但她年轻皮肤又白,在日光下看起来整个人都散发着光。
“好不好看?”
她在程煜面前转了一圈。
“……”
程煜看了看身后的巷子,下午三四点,大家基本都在工作,倒是没有什么人在,只是就算是偶尔路过的几个人,也会忍不住把目光投到宋知玉身上去。
“如果不是今天打的出租,我肯定让你马上回去换一套衣服。”
“怎么?你觉得我这么穿不好看?”宋知玉变了脸色,描了眼线本来就大的眼睛顿时就瞪过去,“那我不去了,你自己和他们吃去吧。”
“别别别,”程煜嘟囔着拉住她,“我就是觉得你穿地太好看了,以后你穿给我看就行,出去不用穿这么好看。”
宋知玉只是笑,半点没有应承他。
男人当然都希望自己老婆穿的漂漂亮亮的,最好只穿给他一个人看。可真要是这么做了,到时候他看厌了呢?觉得你整天只知道在家打扮自己呢?觉得你不够安分,天天描眉画脸不知道在干什么呢?
诸如此类,没经历过,你永远不知道可能会发生什么。
宋知玉年轻的时候觉得自己的日子一片昏暗,如果不是带着女儿,恨不得当场找个地方自己了结算了。但等年纪大了,见过的多了后,又觉得她过得还行,起码平平安安地将女儿拉扯大了,没有倚靠的人,也没有负担。
比起那些被丈夫抛弃,被丈夫毒打,被一家子当做奴隶的可怜人来说,她已经算是好得不能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