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里再好,其中的价值对于德雷克斯来说也是远远不及他和小姑娘爱的小屋的。

他的领土那么大,不可能时常来这里,偶尔来一次就不错了,也不爱住这里,他天生野性爱自由。

比起睡王宫,他更喜欢睡草场,睡石洞,睡树上什么的。

但遇到小姑娘之后,他有小屋睡了,他找了归属感,也不爱出去瞎逛了。

也是遇到小姑娘之后,他光顾部落的频率频繁了起来,因为要投喂给小姑娘的食物,很多配料都只有部落里才有。

给小姑娘抓的食材都是德雷克斯自己去狩猎的,都是最鲜嫩美味,最好的。

大部分食材的处理也都出自他的手。

不能让他的小姑娘被骨头扎到。

他剔骨是一把好手。

不过关于食材的制作则需要部落人的帮忙。

德雷克斯其实并不擅长厨艺。

作为极端肉食掠食者,他开饭一气呵成,咬住猎物的脖子拖到河里洗干净就可以大快朵颐,血宴狂欢。

所以德雷克斯没有熟食烹饪的经验。

小姑娘找不到他的时候,他不在家的时候,其实很多时间都在学习厨艺当中。

所以在与小姑娘挑明身份之后,他才能做出那样一手美味佳肴来。

这也要多亏了他的学习能力很强,所以在短时间内才能够速成。

“那部落喜事呢?”

“是谁要办喜事?”云想欢看着男人不错过他一分一毫的神情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