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从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自然丛林法则。

所以野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就是没有完全进化的野兽。

而野兽是会吃人的。

他们思想单纯,没有人和动物的区分,所以只单纯的把人定义为食物。

而这份单纯,也是最令人不寒而栗的,因为是食物,所以理所当然,不存在任何道德人性上的罪恶感束缚力,就像是人吃鸡鸭牛鱼等等食物的需求一样,甚至会因为获得了这份美味的大餐而手舞足蹈的狂欢,发出兴奋的类似于猿类的嚎叫。

这就是野人的恐怖之处。

而当陆竞琛再次对视上眼前的野人,那双充满平静,冷血,诡谲,兽性的眼睛的时候,也不由一阵心惊肉跳。

他刚才打断了这个野人偷鱼,野人乖乖的把鱼放了回去,很有可能是因为将目标转向为了他,盯上了他一身血肉。

对于野人来说,现代人再糙,也当得起一句细皮嫩肉。

陆竞琛稳了稳心神,通常来说有一就会有二,毕竟野人,占了一个野字,可野蛮生长也不代表他就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所以他不确定这个野人会不会有其他同伴。

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不结下仇恨的情况下令其知难而退,否则恐招来求生综艺除了德雷克斯黑豹以来最恐怖难缠的家伙。

想到此,陆竞琛驱逐道:“赶快离开,这里不是你应该待的地方,以后别再来了。”野人面无表情,一动也不动,一声也不吭,只是冷冷的看着他。

陆竞琛也没有指望一个跟现代社会脱轨的原始野人能听得懂他说话,于是他一边说一边用手语的表达方式比划了出来。

野人到底是人,不至于蠢笨如猪,手语应该还是看得懂的。

陆竞琛会手语还多亏了小女孩。

他小时候被抓被绑架困在大山里,遇见小女孩之后,为了不惊扰绑架他的人,他跟小女孩之间有一阵子的交流就是靠石头为来时的信号,手语交谈,没有说话的声音,也就不容易引起那些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