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统共顺了五遍,除去第一遍略显生疏之外,剩下几次效果都算得上不错。第一次合演到此结束,萨姆离开教学楼准备赴约,戴夫径直去了图书馆。我是直接回到寝室去的,难得一个有点空闲的傍晚,前几天一直在看的那本英文原著刚好还剩下三分之一没有读完。
海瑟是比我更早回来的。在我进门的时候,她正捧着电脑聚精会神的看着什么。朱迪丝坐在她的身边,两颗金灿灿的脑袋靠在一起,像两朵并蒂的郁金香。我一进门就先把背包甩到书桌旁的椅子上,再把手里抱着的两本参考书和乐谱夹丢到床上。
“嘿,雪莉,你回来的正好。”海瑟从泛着白光的电子屏幕里抬起头来,脸颊透着一种生机勃勃的粉红色,一副激动的模样。“你想不想看《长靴皇后》?”
“什么?”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她的意思。“现在吗?”
“当然不是,小傻瓜。”朱迪丝笑起来,“这周末,巡演布鲁德海文站,我搞到票了。”
“哇哦。真的?”我有点惊讶的抬了抬眉毛。
我没看过这部音乐剧,但海瑟显然不是。她嘴里正在念叨一个人名,不断的重复‘她是我最喜欢的卡司’,看上去格外期待。布鲁德海文离哥谭很近,只要半个小时左右的车程。
“我们可以在星期五下午出发,在那里度周六。演出在星期六的傍晚,结束后我们就往回走,还可以赶上星期天的校园橄榄球赛。”朱迪丝一把拉住我的手腕,摇了摇,催我赶快决定。“来吧,就当是一场迷你的旅行。”
贾瑞德是哥谭大学橄榄球队的一员,也是我们系男孩中唯一的一个‘运动员’,难得的主场赛,海瑟自然想赶在星期天的比赛之前回到学校。
“目的地只距离这里半小时的那种?”我笑着调侃她。
“嘿,从学校出发的话就要一个小时了——”她冲我眨眨眼睛,“拜托,我可以开车。”
“好吧,为什么不呢。”我被她的表情逗笑了,点点头答应下来。
“耶!”海瑟举起手欢快的尖叫了一声。“我实在是太期待了。”
可能是因为有了盼头,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时间过的飞快。除去必修课之外,我分别参加了两次‘亚当的苹果’排练和三次小分队的训练,剩下的时间几乎就全部泡在了图书馆里。临出发的头几个小时,提姆发了短信问我这个周末的安排。我以为他要约我见面,只好把我的安排全都告诉了他。这个礼拜他似乎也忙的脚不沾地,我们有整整七天没有碰到对方。
“没关系,如果方便的话,我们可以在星期天见面,我在中文的语法方面有几个小问题想要请教你。”他是这么说的。“祝你和朋友们玩得开心。”
“谢谢。”我回复他,想了想,又问:“星期天的橄榄球赛你不想看吗?其实我们可以改到星期一的晚上。”
我没等到他的肯定或者是否定回答,传来的反而是一个反问句。
“你想看比赛吗?”
“不。”我掷地有声的敲着键盘。“我对任何体育运动都不感兴趣。”
对面安静了将近半分钟,才开始再次输入。
“和你一样。”
我盯着那条灰色的气泡,思考了三秒钟。提姆确实不是时常泡在运动场上的人,至少看上去不像是。我不知道这是出于‘不喜欢’还是‘不擅长’,想了想,觉得还是前一项的可能性似乎更高一点。
“那么就这样,我们星期天见。”我点击发送。
这次他的回信倒是很快。“酷。”一个简单的单词。
我把手机屏幕按灭,扛起桌子上叠起来手臂高的几本大部头,单肩挎着帆布背包,走出了图书馆。
空气的味道雾蒙蒙的,带着一丝潮湿的凉意,在这里生活了几个月后,我逐渐开始适应了这样的天气。降雨前后的空气带着一丝闷人的泥土气味,我不觉得讨厌,反而想多吸上几口。十月份的气温降得很快,才不过几个礼拜,校园里的大部分学生就都换上了厚厚的针织衫和长外套。总有男孩或者女孩无意间抱怨这里的季节更替太快,夏天才过去不久,冬天的影子就要冒出头。我倒是很习惯,其实北京的春秋更短,不管是沙尘暴还是糖炒栗子,都一眨眼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打得人手足无措,如同一张一不小心就多翻了的书页,来不及让人回味,新的内容就已经映入眼帘。
我回到宿舍去收拾东西,这时候朱迪丝已经准备好一个小行李包,等在我们的房间里。我要收拾的东西不多,很快就把衣服和日须品打包好了。提早开始准备的海瑟居然比我还要慢上一点儿,一直在两条瘫在床上的连衣裙中纠结。“我要用自己最美的模样面对偶像”,她是这么说的。原来海瑟不光追星,还是选择恐惧症重度患者。最终我们不得不劝她干脆把两条都带上,直到明天去看演出前再做决定。
大概是对于自己耽误了时间这件事感到抱歉,海瑟提议回程由她来负责开车。问到我的时候,我只能举起双手,做了个无奈的表情。
“别看我,女孩们,我不会开车。”
这对她们来说大概是一件奇事。
“为什么?”
“我们那里满十八岁才能考取驾照,”我解释道,“而且我没有车。”
舅舅家当然是有车的,但那是他们的车,和我毫无关系。
“那你是怎么上学的?”海瑟问。
“事实上我家就住在大学校区里。”我说。
离开学校的时候,天已经慢慢开始发黑,眼前的天还是泛着蓝色的,背后就已经染上了一层垫着纱灰色的朦胧暧昧的橙。马上就要见到自己的崇拜对象的缘由,海瑟昨天晚上一整夜都没有睡好,中午吃饭的时候几乎全程都在打盹,真是难为她坚持到现在。我和朱迪丝一帮她把东西放好,她就径直爬上车子的后座开始补觉,一眨眼的功夫居然真的睡着了。我只好坐到副驾驶去,陪着朱迪丝聊天。
车载广播正在放thego-go’s的《vacation》,今天似乎是经典怀旧专题。朱迪丝跟着音乐哼起来,白皙的手掌按在方向盘上,用指尖轻轻的打节奏。
“你知道吗?我妈妈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非常喜欢这支乐队。”她说,出声的同时忍不住笑出声来,明显是想到了什么很有意思的事。“她是个乐队迷,会按照专辑首字母给自己的唱片收藏排序。”
“太酷了。”我说。“你们一定有很多共同话题。”
朱迪丝点点头,视线继续平视前方。我们逐渐远离校区,在宽阔的马路上飞驰。世界从左右两边淌走,像是两条巨型缎带。“确实是这样,关于乐队的方面。不过对于她的乐队t恤收藏我就不按恭维了。小时候我曾被她的metallicat恤上的图案吓得连做三周噩梦,直到现在我哥哥还会拿这件事开我的玩笑。”
“居然这么吓人?它长得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