斟酌片刻,沈栖怀着试一试的心态,在空白处填上“阿尔伯特·洛希姆”。点击确认,存放于系统空间中的黑皮书标题下方出现了烫金的字样。
以前跑团的时候他最讨厌的就是给建好的角色想名字,最常跑的英语区团更是重灾区。为了节省创意把更多时间用在塑造人物背景性格上,沈栖从老贼写赤井宫野家的操作上得到灵感,干脆大笔一挥,直接把从1920s到现代的所有英美团调查员都划拉到一个姓氏下面,大大增强了起名效率。
那个姓氏就是洛希姆,取自elohim,其中不少调查员单纯因他的恶趣味被设定为基督徒,因为他觉得这样扮演他们遇到神话事件时的表现会更有意思。
“可以拿出来了,唔,让我看看里面写的究竟是什么……”
小说本身两百来页,不算多,沈栖快速过了一遍内容,大致了解了关键情节。
《重生的皮囊》主要讲述的是一群热爱登山的年轻人外出旅行时偶遇暴风雨,被迫滞留在山谷中的一座别馆内,别馆的主人是一位富有但行将就木的老人。由于信号不畅,无聊的诸人请求老人讲讲这栋古老宅邸的故事,老人欣然应允,说出了一个他从先祖那里听来的逸闻。
【“传说这座主宅里藏着一个可怕的怪物,虽然我在这里住了许多年,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奇怪的事。那个怪物最初只是一只野兽,却异常的聪明,吃了不少人,竟也生起了变成人生活的打算。于是它扯下一个被它吃掉的男人的皮囊,敲门装作迷路的人混进了这座府邸里。”】
【“府邸当时的主人是一个阔气的富豪,他对这个落魄的流浪者不感兴趣,命令仆人打发他去最陈旧简陋的杂物室过夜。没想到夜晚降临后,他的仆人害怕地找来,向他报告那个迷路者不是人类。原来怪物虽然披上了人类的皮,它那狰狞的影子却仍是自己的,在烛火下显露无疑。”】
【“富豪听了仆人的报告,非但不惊恐,反而觉得很有趣。他亲自去杂物室拜访了怪物,询问他有没有什么延长寿命的办法。怪物问:‘你这里有孩子吗?’,富豪便叫仆人把他的孩子带来。”】
【“孩子被带到这个脏兮兮的房间里。怪物当着富豪和仆人的面,一口将小孩吞了下去,砸吧砸吧嘴,对富豪说:‘让我住在这里吧!我每多吃一个孩子,我的皮囊便年轻几分,你的性命也便多上几天。’”】
【“怪物接着说:‘但你要记住,这座房子里从来都只有我一个怪物,你和你的仆人们都是人类。你们不能再照镜子,倘若不小心通过光滑表面看到了自己的脸,不管你看到了什么,你要以最快的速度移开视线,然后告诉自己,你是人类,人类只有两只眼睛,一张嘴,嘴位于眼睛的下方,且不会宽过两边眼角。’”】
【“富豪照做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他的仆人死的死,逃的逃,只剩下富豪一人独居在宅子里,花钱弄来人供怪物吞吃。”】
【“后来,富豪不见了。举着火把的人们走进屋宅,找遍了全部房间也只在门厅找到一具衰老的,空空如也的皮囊。过了几年,又有好事者闯进了这里,在一间布满灰尘的卧室里找到了挂满墙面的一张张宛如蛇蜕的干枯外皮。”】
【“它们的身形和富豪很像,脸部却全然不是人类的模样。”】
沈栖坐在床上翻看书页,看着看着便默默地把露在被子外面的脚缩回被窝里。
后面的剧情就变得正统而套路,年轻人们在与老人共进晚餐时发觉烛光下老人的影子巨大而扭曲,惊恐之下认定老人就是故事里住在这里的怪物,便计划冒雨逃离府邸。然而他们的交流被老人偷听了全程,逃跑当然以失败告终,老人把他们关进了地下室,并挑出主角和他的另一个同伴绑了起来。
【府宅的主人抓住捆绑在我们身上的绳结,一手一个把我们提了起来。他手上的肌肉不自然地鼓起,坚硬得像是铁。】
【我们两个被他丢进了一间屋里。他打量了一阵子,朝我的朋友走去。这个怪物咧开嘴,以一种使人作呕的姿态将我的朋友一口吃了下去。我不知道他,它是如何做到的。它那无颌般的下半张脸令我感到眩晕,无法正常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