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167.喜欢他

那时候的耳钉也和现在重新带上的耳钉一样,是一个银质的十字架。

他的手臂结实有力。

他的掌心温暖有余。

时隔六月有余,她自己都想不到,在重温这篇日记的时候,竟然还能精准无误,毫不模糊的回忆起当天的场景。

日记的最后一行只有四个字,用黑色的签字笔清秀又力透纸背的写着:惊鸿一督。

而下面,还有他签了名后在塞进她手心里的快递单,他的名字写得和他正常笔记的字体不一样,签名的时候都字体更像他的形象。

有力有度。

她情不自禁的伸手抚在上面,甚至能感受到他余留下来的温度。

晶莹剔透的泪珠悬挂在纤长的睫毛上,轻轻眨眼,泪垂下日记上,滴落在他的名字上。

她想起了郜逸对喜欢的描述。

心脏会怦怦兔子跳

和她说话,接触都会脸红心跳加速,整个人都在发烫。

她现在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她平常和郜逸相处的时候,就是会无缘无故的就心跳加快脸红耳赤呀,她还傻不拉叽的把这些表现都看作是自己紧张情况下的反应。

原来,是喜欢吗?

她好笨啊,这么连喜欢都分不清?她明明最感激最喜欢他了呀,怎么现在才想明白?如果没有谢浩杨的耐心解答,她是不是还要很久很久才明白?

她把郜逸的感情浪费了好多,她真的是太糟糕了。

好想见到他。

好想跟他道歉。

她吸了吸鼻子,在日记本的最新一页写下今日的所有值得记录下来的事情。在最后一行,落下了同等重要的四个字。

情窍初开。

因为惊鸿一督,所以才会情窍初开。怪她脑子思维太迟钝,竟然拖到了这一刻这一秒,才把所有的东西捋清楚。

可是,郜逸现在不喜欢她了呀,他已经把她拉黑了,从微信到电话,再到现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