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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瑞原本冷淡的神情便愈发阴冷了,眼神锁住了李默,“她的东西,怎么会在你手上。”

李默望着窗边的光。

那一截阳光落在斐瑞腹部的被子上,他垂落在一侧的手上被光芒映照出灿亮的光,而他那张俊美的面容上有着显而易见的憎恶与警惕,脸上极为浅淡的伤痕在阳光下却愈发明显,使得他看起来有些可怜。

李默突然感觉到心情有些愉快,他觉得亚连做的事或许也并不是完全的发疯,起码……这一道疤痕让李默感到了好笑。

李默没有克制自己的表情,他慢慢地笑了出来,慢慢地道:“因为他这段时间,住在我名下的宅子里。不用担心,我和她只是合作关系,她帮我完成一些工作……而我会提供一些帮助,比如,帮她和你分手,还有帮她找地方住。仅此而已。”

下一秒,李默看见斐瑞脸上的疤痕和他的表情一样狰狞。

他便感到了更大的愉悦,那种愉悦顷刻间填满了那颗疲惫空荡的心。

我已经打了好几声喷嚏了,因为该死的花粉。我很少对什么东西过敏,但现在我不确定了,因为我如今身处一片树林里。

当然,我倒也不至于为了省钱住林子里,这是我找的比较偏僻的近道。根据导航说,我还要花十几分钟穿过这片树林,就能走到了三城里较为破败的地方,并且有便宜的旅店住。

虽然导航上的图片实在和破败没什么关系,甚至还让我觉得条件不错。

当我又走了几分钟后,我意识到有钱人们很喜欢来这里体验生活,因为我踩到了好几个罐头垃圾了。

这么喜欢露营,怎么不去十二城的深山里露营,不会是因为十二城的深山里真的有人茹毛饮血还打猎吧?

我一脚踢开了一个罐头空罐,满意地看着它飞到空中,落下,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草!”

一声脏话不知从何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