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栖不解。
既已主动报案,说明当初的她心底有对善恶的判断,现在再来做这些事,其实没有任何意义了。
怀揣着一腔热忱,以及对当事人的恻隐,陈栖也对此很上心,卯着股劲,起早摸黑地琢磨。与法院就职的大学同学聊起来,对方也戏称:大案啊,可以拿来当分析题了。
她从心底里想帮助于朗,竭尽所学,收集一切有价值起作用的人证物证。
无奈她的委托人并不积极。
他好像已经认命,在等候上天的审判,而非法律的裁决。
一审前的最后一次会面。
陈栖问他还有什么诉求。
他说,没有。并微笑道:陈律师,谢谢你。
陈栖认真地为他辩护,坚称他属防卫过当。
判决很快下来,很客观,也很残酷,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情况特殊,判处于朗十年有期徒刑。
陈栖沉默地坐在被告席后,内心不可抑制的愤懑和悲凉。
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即使当中有减刑,如果没遭逢变故,几年过后,这个少年本应白衣翩翩地行走在某间公立三甲医院,施展抱负,救人于苦厄,免人于病痛,而不是自囿牢狱间。
可人间就是这样,有光鲜就有疮痂,有人扶摇直上,就有人跌落高崖。
胜者即正义。
之后发展如陈栖所料,于朗选择不再上诉。
结案后,她再没见过这个少年。
但时常会想到他。
思来想去,记得最清晰的,也不过是一审前,他的唯一一次笑容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