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是现捏的小馄饨。
我到房间里的时候他才捏了一半。这么说的话确实,我今天来得稍微早了一点,这也是“任性”的一部分。
我想着来都来了,总不好干坐着,就干脆上手和他一起。
馄饨这东西即使在国内,不同的地方吃法也不太一样,有的地方的馄饨有小半个拳头大,馅料也足,吃起来和煮进汤里的饺子似的,有的地方则是只有一层面皮,里面涂上薄薄一层肉末,煮进汤里和面片汤好像也没什么本质的区别。
这两种我都不太喜欢。和蘸醋吃的饺子不同,馄饨汤本身就有味道,馅太厚煮起来很难入味调和,吃的时候馅料和汤的味道泾渭分明,处理不好就是双倍的腻人。但如果馅料太薄,又容易被汤底覆盖掉,尝不出其中的层次。
对于我来说,薄薄的面皮包成能一口吞下的大小才刚刚好,一勺舀下去,舀上一尾如金鱼般在汤里摆动大尾巴的馄饨,配上汤汁与配菜,流进嘴里的就是丰富的满足感,让人欲罢不能。
诸伏景光的手很稳,捏出来的每个馄饨大小形状都几乎一样,排列在案板上像是列队整齐的一群白羊,看上去可爱极了。
我忽然就起了玩心,把手上的捏的面团调整了一下形状,然后偷偷捻起旁边泡着的一小片紫菜,盖在了捏走了形的馄饨上,放在案板上的“羊群”边。
他愣了一下,问我这是什么。
我说:边牧。
诸伏景光:?
我不知道我的突发奇想是激起了这个男人怎么样的胜负欲,反正几秒钟之后,他捏了个大一圈的怪东西摆在了我的“边牧”边上,我说你犯规,边牧哪有这么大!
他说那就当做是德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