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对身体没啥好处,风靡速度却叫一个飞快。

现在的烟民着实比不过大明。明末清初,张岱的《陶庵梦忆》写的内容叫人头皮发麻。

“余少时不识烟草为何物。十年之内,老壮稚童、妇人女子,无不吃烟,大街小巷尽摆烟桌,此草妖也。”

类似荒唐场景也在沈赤然的《寒夜丛谈》、王逋的《蚓庵琐语》等书中看到。2

——真就是离大谱!』

朱元璋眉头紧皱。

若说烟草被当作药物使用,是药也有三分毒,怎么能发展到男女老少都吸食的地步。

明末真是妖孽丛生!这种全民吸烟境况,一目了然地极度不正常,难道官府没有禁止吗?

『键盘鬼:其实明朝社会不是全盘推崇烟草,它是作为药品被引入的,不久人们也认识到烟草的危害。

《本草汇言》一方面指出它“烟草,通利九窍之药”,另一方面也说不能滥用“偶有食之,其气闭闷昏溃如死,则非善物可知矣。”

《滇南本草》一边言明“烟草,性温,味辛麻,有大毒”,又说它能“治疗一切热毒疮;或吃牛马驴骡死肉,中此恶毒,唯用此物可救。”

新事物出现后,人们不可避免会对它有认知局限性。利弊两面,不是所有人都能冷静分析。

老百姓听说烟草有治病的好处,不免会引发一窝蜂地盲从,这种时候需要政府强有力的监管。

崇祯确实搞过两次禁烟,坊间传言与谐音梗的杀伤力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