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
这是一个有关天才的故事。
明明是天才,书名却是笨蛋。但如果你看了这本书,就不会觉得这本书应该命名为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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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冬天格外得冷,
雪色迷眼,流光溢彩,
随处一盏普通的路灯,
这时候也能明亮的像冬日的太阳。
眼前迷蒙里带着重影,
恍惚,
倦怠。
仿佛下一秒就可以忘记。
“索希尔!索希尔!”
好像有谁在说话,
仿佛来自遥远的天际,
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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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惑性开头,留有悬念,就像电视剧里总有导演喜欢倒叙,喜欢把转折性的争议点放在开头,力求观众有被刀的心理准备。
当然,也有可能是故作玄虚。
《笨蛋》这本书是青木作品里难得一见的短篇,文字很少。和原先设想是短篇最后却成了长篇的《烂橘子》不同。
青木描述了几个例子,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了一个对自己所观察到的东西极度敏锐的天才形象。
主人公拉斐尔同样是战争背景下流离失所的孤儿,在他失去父母后在社会上处处碰壁的情况下,偶然结识了一个非常可爱却愚笨的女孩子特莉。
他们的相遇是一种美丽的缘分。
文中正在求职的特莉遇见了当时正被老板赶出来的拉斐尔。明明那个时候老板已经一脸火气的炒了他的鱿鱼,怒吼着怎么可以把客户的黑历史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以致于现在项目都黄了。
可拉斐尔却还在迷茫于他的生气,一脸无知的把老板的黑历史也抖搂了出来。
特莉路过在一旁看了会,当场没忍住直接笑了。因为太过好奇,特莉后来还请他吃饭,问了他经过。
她被逗得哈哈大笑,最后评价了一句:“拉斐尔是世界上最笨最笨的笨蛋了。”
这就是故事的开头。
剧情一步步向前推,拉斐尔擅长解决问题,特莉擅长处理人际关系,他们互相帮助,他们成为了最好的搭档。
他们偶尔会结识新的小伙伴,他们遇见过一个对什么都很好奇的便利店服务员,遇见过有着一个大肚腩做饭却超级好吃的饭店老板,遇见过给他们送信的流浪男孩。
他们经历风风雨雨,他们跌跌撞撞的走过,一切都变得很好。
而在这样的日子里,最开头那个不知所谓的片段也被一步步揭晓了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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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冷的天台,两个人坐在屋顶。
欣赏夜景,也是欣赏星空。
他们说着话,然后不经意的谈论起拉斐尔的过去。因为相处的时间很久了,他们的关系也很好,所以特莉也知道拉斐尔的一些事。
比如,他讨厌冬天的第一场雪,
比如,他一直随身带着的猫咪钥匙扣,
比如,他喝汽水喜欢收集瓶盖,
比如,不论是烦心还是喜悦,他总喜欢看夜晚的星空,
而那些,都和一个人有关。
“那是拉斐尔心里最重要的人吧……”
特莉抬头仰望星空,
一望无际的黑夜,
那些星星在遥远的地方熠熠闪光。
拉斐尔把手中的热牛奶塞进特莉的手心,去温暖她冰冰凉的手。然后晃了晃脚,把手往后一撑,同样抬起头看着夜空。
“那是个笨蛋,一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笨蛋。”拉斐尔这么说。
“这个世界上有特殊能力的存在,就像我一眼就能看透所有的能力一样,他在我不知道的地方也活得很好。”
“他说过,他会化成星星。”
“这就是他的特殊能力。”
“他会永远注视着我。”
“而我,也会做得很好。”
特莉侧过头,看着他,眼神柔软。
明明知道不可能,却还是愿意认真的相信。相信对方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活得很好,相信对方有着特异能力,化为星星永远注视着他。
特莉轻轻笑了起来,把热牛奶放在一旁,圈起手放在嘴前大声喊到:“拉斐尔是世界上最笨最笨的笨蛋了。”
这个笨蛋,可以看透所有恶人的阴谋诡计,却还相信了这样拙劣的谎言。
这个笨蛋,在遭遇了那么多的恶意后,却还有着一颗柔软的心。
这个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