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棠身着红色朝服,上衣下裳,身后的绶带随风扬起,整个人挺拔秀丽。她是武官,常年风吹日晒,皮肤有些粗粝,但却生机焕发。
芳卿还没开口,来棠已经开门见山了。
“令君可能不知道,霍将军生前曾救过我的命。”她噙着笑说:“所以见你有难,我不管怎样都不能袖手旁观。”
芳卿一听霍成烨的名字就怔住了。
“亡夫救过您的命?”
“很多年前了。”来棠说:“那时我才刚入京,刚进军营。”
来棠今年三十多岁的芳华,前半生却比芳卿更加曲折。
进京前,她是一个判了死刑的阶下囚。不过按照大燕律法,判了死刑的案子都要从地方送进刑部校审。
刑部看了,涂州女子来棠弑夫,人证物证俱在,杀人偿命,当地县令判得不错。然而,闻汝琴却指出犯人供词中另有隐情。
原来,来棠十四岁就嫁了人,但丈夫是个恶鬼,喝醉了总是打人。她怀了孕也打,把孩子打没了。
她挨了几年,终于有天忍不下去,提刀杀了那个男人。
闻汝琴主张来棠非但不应判处死刑,还应该无罪释放。她的政敌都跳出来反对,说这个先例不能开,一时间吵什么的都有,“来棠案”立刻轰动朝野。
来棠当时的名声很差,不仅因为她杀死了自己的丈夫,还因为闻汝琴的政敌也拿她做筏子,使劲编排。
因为她姓来,他们就说她是来俊臣的后代,留着生性残忍的血,长着蛇蝎般的心肠,狠毒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