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思韵说了个蹩脚的借口。
“现在好点没?要不我去买药?”
说着郑晚焦急起身,就要出去。
严均成伸手拉住了她,他起身,原本并不宽敞的包厢,充斥着他的气势,他声音低沉,却隐含着安抚,“你坐着,我去买。”
他说这话时,视线在郑思韵的脸上停留了几秒,似乎是要记住她此刻的脸色,方便跟店员描述情况。
郑思韵身体紧绷。
又是起身,忙解释道:“没有没有,妈,您看我现在特别好。”
她怀疑自己返祖。
不然怎么解释她二十八岁的人了,竟然在妈妈面前转起圈圈来,以此来证明她很好,完全、完全不需要严总出去给她买药。
一顿饭下来。
严均成没怎么说话。他本来就话少,也并不擅长跟这么大的孩子打交道。
就连他的亲侄子严煜,天不怕地不怕的严煜,见了他都腿……
发软。
都是郑晚在活跃气氛。
严均成在旁人面前话少,她是知道的,也习惯了,可思韵怎么回事?平常一张巧嘴,今天竟然意外地沉默。
等一顿饭结束,郑晚去洗手间时,包厢里只剩下郑思韵跟严均成。
郑思韵不自觉地正襟危坐。
她想,她的确感受到了,为什么严总会有阎王这样的戏称绰号。
长达近一分钟的死寂之后,严均成不疾不徐地开口,“吃饱了吗?”
这是他今天对她说的第二句话。
“吃饱了。”
到此话题又结束。
郑晚回来,他们也就准备离开,郑思韵鼓起勇气往这边看了一眼,却愣住。
严均成拿起郑晚挂在一边的大衣为她披上,这个动作好像做了无数次。沉默的男人,目光专注,又帮她将缠住项链的头发梳解开来。
这样的目不转睛,这样的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