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下这一句,秦秋大步离开。

而被晾在原地的孟朝歌,神色骤变。

直勾勾的看着秦秋离开的背影,她满脑子都是刚刚他最后一句。

他说。

真的很讨厌,现在的自己。

讨厌……

凭什么讨厌?

孟朝歌的眼眶一阵殷红,咬唇,半晌,才喃喃开口,“可是,我特别讨厌,以前的自己。”

讨厌他们口中,那自己失去的记忆。

讨厌极了!

可是就在孟朝歌陷入自己的悲伤的时候,忽而白白推门进来,神色慌张,“孟姐,有客人来了,客人……秦夕,秦氏的那个大小姐!”

秦夕来的时间正巧。

恰好在了秦秋不在公司的时间点。

所以,是孟朝歌亲自接待,可是没想到,面对秦秋的第一句话竟然就是——

“把公司让给我吧。”

“???”

孟朝歌愣住,没想到秦夕来的目的竟然这么纯粹。

可是没等她回神,却听到秦夕说:

“我不是来恶意并购的,我知道你现在没有什么心思经营公司,但是我愿意交接,给你丰厚的酬劳,你们几个股东可以分一比可观的数目,怎么样?朝歌,我是真心想要和你做个朋友。”

朋友?

孟朝歌愣住,看着秦夕诚恳的神色,欲言又止,“可是……可是秦秋说,你……你喜欢宋霁,所以……迁怒我。”